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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限批”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
摘    要:2007年9月17日,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下发通知(环办函2007]675号),解除邯郸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批。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我省要继续做好后督察工作:一是督促邯郸市政府继续深化整治,做好对河北辰翔药业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纵横钢铁公司、邯郸钢铁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磁县陆顺焦化厂等企业环评、“三同时”整改的监督工作,第一段]

关 键 词:经济开发区  国家环保总局  河北邯郸  事件  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  钢铁公司  冶金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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