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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创新——以北京市为例
引用本文:潘涛,王永刚,孙长虹,刘桂中.论地方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创新——以北京市为例[J].中国ISO14000认证,2011(3):1-3.
作者姓名:潘涛  王永刚  孙长虹  刘桂中
作者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7
摘    要:2008年国家颁布了新的《水污染防治法》,但是国家的法律往往是对全国主要水污染问题的总体规定,地方的具体问题还需相应的地方法规予以保障。针对北京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完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部门职责、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等方面细化了国家法律的相关条款,在污泥处理处置、污水资源化等方面填补了法律空白,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创新,对其他地方政府的立法工作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关 键 词:法规  水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用水  污泥  污水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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