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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环境之窗
摘    要:去年6月以前,台湾11处民用机场所在地县市、地方当局,将得到“交通部民航局”支付的机场噪声防治补助款,以后则每隔半年支付一次。 为解决民用机场给所在地造成的噪声问题,台“民航局”从去年1月开始,通过台湾的11处民用机场,向各航空公司征收飞机噪声费,以便向民用机场所在地县市地方当局支付机场噪声防治补助款,目前已征收噪声费8.4亿元新台币。为此,台湾“民航局”制定了“机场周围地区航空噪声防治相关经费补助原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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