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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轻视的危险——养殖业有机砷
引用本文:钟崇林.被轻视的危险——养殖业有机砷[J].环境保护,2011(15).
作者姓名:钟崇林
作者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摘    要:1996年,我国农业部批准了砷制剂在饲料中的使用,2001年9月农业部公告168号颁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氨苯砷酸(阿散酸)用于促进猪、鸡生长,混饲每1000千克饲料添加1000克,休药期5天;洛克沙肿用于促进猪、鸡生长,混饲1000千克饲料添加本品50克(以有效成分计),蛋鸡产蛋期禁用,休药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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