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思考——论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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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莎,魏新渝.对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思考——论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修改[J].环境保护,2023(18):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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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莎 魏新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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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武汉大学法学院;2.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3.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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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着特殊的制度安排,对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诉讼性质及其原告主体的争论也未曾停息。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之际,本文从该条法律规定的争论焦点出发,考察立法原意,结合多年立法司法实践,借鉴最新改革成果,对该条法律的修改进行分析论述,并对下一步法律实施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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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洋环境保护法 公益诉讼 海洋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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