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环境诉讼的影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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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佑海,代杰.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环境诉讼的影响研究[J].环境保护,2015,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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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佑海 代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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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天津大学法学院 2. 广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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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现行的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下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后即可立案.立案登记制有助于解决环境案件“立案难”问题,对行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将产生积极影响.改为立案登记制后,环境案件数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此人民法院和环保部门应当早作部署.立案登记制对环境案件当事人可能带来起诉不足的风险,应避免盲目起诉.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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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案登记制 立案审查制 环境诉讼 人民法院 |
Study on the Impact of Filing Registration System for Environmental Litig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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