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监督性监测实施体系掠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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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鑫,安海蓉,孙晓蓉.美国环境监督性监测实施体系掠影[J].环境保护,2006(23):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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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鑫 安海蓉 孙晓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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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 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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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法律基础 美国联邦环保署以及各州、地方环保局共同对14个联邦法令负责,他们是:清洁大气法案,清洁水法案,资源修复和保护法案,有毒物质控制法案,安全饮用水法案,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综合环境应急、赔偿和义务法案,医疗废物跟踪法案,海岸保护法案,环境应急和公共知情权法案,河流和海港法案,海洋保护、调查和禁捕区法案,国家环境政策法案,噪声控制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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