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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现状及对策建议
引用本文:黄锡生,刘茜.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现状及对策建议[J].环境保护,2013,41(13):17-20.
作者姓名:黄锡生  刘茜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利益衡平的法制保障研究》
摘    要:"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重点流域包括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10个流域。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重点流域与国家的水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等重大民生问题密切相关,国

关 键 词:水污染防治规划  流域污染  对策建议  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法  法律规范  重点  环境保护  体系现状  丹江口库区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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