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及工作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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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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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考核结果1997年度国家对城市的环境综合考核结果汇总工作从1998年5月开始,经过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复核,国家环保总局初审,杭州会议会审,和专家组全面技术审核四个阶段.以及对部分城市的现场复核,最后经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审定,其综合得分和环境质量、污染控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管理的分类得分已经确定,现分别公布前10名结果如下:综合得分1.桂林;2.汕头;3海口;4成都;5宁波;6.天津;7石家庄;8.苏州;9烟台;10北京,(珠海、深圳。厦门、大连成绩优于其他城市.由于已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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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 定量考核 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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