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排污费使用方式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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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朝飞.改革排污费使用方式势在必行[J].环境保护,19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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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朝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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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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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贷款的暂行办法》,待上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发布。这个“暂行办法”其实质是建立治理污染源专项基金,变排污费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即“拨改贷”。这样改革的好处是:①解决了资金分散使用问题,使排污费更能集中用于重点污染源的治理;②增强企业用款责任心,提高排污费的使用效益;③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将排污费挪作他用;④为社会积累更好的环境保护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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