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角色的再认识 |
| |
引用本文: | 侯志强,王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角色的再认识[J].环境保护,2021,49(7):65-68. |
| |
作者姓名: | 侯志强 王宏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
| |
摘 要: | 在现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的角色地位并不明确,这给诉讼顺利展开带来了一定影响。行政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应当扮演多重角色,实现角色的多向度拓展。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肯定为适格原告。作为拥有专业知识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明确为证人。作为强制力的代表,行政机关应当被视作为执行协助者。明确行政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定位以及角色的多重认定,有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能够为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保证。
|
关 键 词: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机关 执行协助者 |
Re-understanding of the Role of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in Environmental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