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环境领域的正当防卫权初探
引用本文:焦琛,陈东青,等.环境领域的正当防卫权初探[J].山东环境,2002(4):34-34,41.
作者姓名:焦琛  陈东青
作者单位:龙口市环保局 (焦琛,陈东青,王少岩),龙口市环保局(陈川)
摘    要:正当防卫权是我国刑事法学中的一个特殊概念,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道义上的义务。但是在环境领域,公民是否拥有环境正当防卫权,或者说正当防卫权是否适用于环境领域,现有的法律法规都未有涉及,是否因此就可以否认公民的这一权利?作为一个基层环境执

关 键 词:环境违法行为  刑事法  公民  环境保护法  环境领域  正当防卫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