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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为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加强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9月27日发布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将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电子废物  防治管理  污染环境  国家环保总局  环境管理  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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