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 |
| |
摘 要: |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海关总署 进口管理 机电产品 质检总局 商务部 进出口商品 国家安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