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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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劳辉
,杨洪文.交通部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J].交通环保,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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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劳辉 杨洪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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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适应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加强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交通部决定在 原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部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交通行业环境保护 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审定交通环境保护法规; 三、审议交通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要点; 四、组织推动重大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五、决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奖励和惩处事宜; 环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其办事机构——环境保护办公室(安监局防污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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