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于通过对特定物质的控制等保护臭氧层的法律》(]988年第53号法律)环境厅通商产业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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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丛选功.日本《关于通过对特定物质的控制等保护臭氧层的法律》(]988年第53号法律)环境厅通商产业省[J].环境保护科学,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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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丛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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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本法律的目的在于:谋求通过国际合作保护臭氧层;为了确保正确和圆满地实施《保护臭氧层维也纳条约》(以下简称《条约》)和《关于破坏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应该采取控制特定物质的制造、抑制排放和合理使用等有关措施,以达到保护人类健康及其生活环境.(定义等)第二条一、本法律中所说的“特定氟利昂”,是指属于《议定书》附件第A 第1组所列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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