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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论视野下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体制构建研究
引用本文:何姗姗.解释论视野下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体制构建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9(3).
作者姓名:何姗姗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
摘    要:构建解释论视野下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体制,分析解释论视野下环境污染罪定义,了解环境污染罪定罪条件;采用生产率评估法评估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损害导致的经济损失程度;构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结合的解释论视野下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体制,在不同形式责任中,基于水环境污染损害导致评估结果,承担不同程度的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为改善中国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损害现状,提出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公开为基础的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损害防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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