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的生态化重构
引用本文:刘星宇,卜欣.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的生态化重构[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4,29(4):14-16.
作者姓名:刘星宇  卜欣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    要: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对其进行符合环境时代需要的修改必将推动整个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生态化进程,其意义必将是跨时代的.修改环境保护法首先要调整立法目的,本文着重对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的生态化重构进行论述.

关 键 词:<环境保护法>  修改  立法目的  基础理论  环境保护法  立法  生态化  Environment  Purpose  Reconstruction  调整  意义  修改  时代需要  合环境  基本法  法律体系
修稿时间:2004年4月20日

Ecological Reconstruction Of Legislative Purpose Of Protective Environment Of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