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证券:切断污染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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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涛,林永茂.绿色证券:切断污染企业直接融资渠道[J].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08,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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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涛 林永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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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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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政策推出后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至此,信贷、证券、保险基本上涵盖了企业筹集资金的所有渠道。绿色证券的指导意见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遏制“双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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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企业 融资渠道 证券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监督管理工作 上市公司 环境经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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