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不应交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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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福集,赵宇.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不应交营业税[J].辽宁城乡环境科技,1997,17(4):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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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福集 赵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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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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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有关环保和营业税条例法规,阐述了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不应交营业税。因为排污费是由环保行政机关直接征收的,它不属于营养性收费,是纳入预算内管理的专项资金;是对超标排污单位的一种惩罚,对治理污染的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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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业税 排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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