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噪声“迎向污染”的侵权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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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烨华.乡村噪声“迎向污染”的侵权认定[J].世界环境,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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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烨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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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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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由于中国《声环境质量标准》未规定乡村区域有关行政部门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强制性义务,在涉及"迎向污染"情形的案件中,法官认定涉案乡村区域所适用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存在困难,从而导致环境噪声污染侵权认定的难题。对此,利益衡量的方法,尤其以美国妨害法的实践为例,能够为中国解决乡村噪声"迎向污染"侵权认定的难题带来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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