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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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杰.我国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J].环境导报,2003(21):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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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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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解决日益突出的机动车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从2003年9月1日起,所有进行定型的重型汽车,必须符合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这标志着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的实施重型汽车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限值,与相当于欧洲1号排放标准的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比有很大降低,如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85KW)颗粒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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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机动车 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 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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