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 强化水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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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国友,刘杏茹.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 强化水环境管理[J].环境科学与技术,1990(2):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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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国友 刘杏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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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环保局,湖北省环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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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环境保护部门收到《排污申报登记表》后,经调查核实,对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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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环境 环境管理 污染物 排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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