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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突发环境事件  预案管理  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局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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