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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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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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突发环境事件 预案管理 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局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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