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防止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有哪些规定 |
| |
引用本文: | 李文成.法律对防止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有哪些规定[J].新疆环境保护,2010(2):14-14. |
| |
作者姓名: | 李文成 |
| |
作者单位: | 宁夏银川律师协会 |
| |
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对防止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作出了明确规定:①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②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氢类尾气的,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
关 键 词: | 恶臭污染 废气 粉尘 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排放 法律 回收利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