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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无线通信基站环评
作者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摘    要:关于无线通信基站项目建设中环保监督管理权限的有关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内容如下: 一、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8号)规定,无线通信基站属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关 键 词:通信基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无线  环保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审批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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