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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县域土地利用分区及模式选择以贵州省大方县34个乡镇为例
引用本文:迟超月,朱道林,韩德军,刘晋良,耿斌.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县域土地利用分区及模式选择以贵州省大方县34个乡镇为例[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4(6):712-716.
作者姓名:迟超月  朱道林  韩德军  刘晋良  耿斌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贵州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吉林市城区土地测绘工作站;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2YJA790217)
摘    要: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思想构建指标体系,利用样本聚类分析法对贵州省大方县各乡镇土地利用功能进行分区,并根据空间集聚结构对各区域的土地利用模式进行优化。结果表明,大方县34个乡镇被聚为3类,分别对应差别化土地利用优化模式。在现有国土开发格局中,县域内各乡镇在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面已自发形成空间集聚基础,为避免各乡镇在开发过程中"趋同"或"模仿",可将主体功能理念贯彻到微观区域,为各乡镇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

关 键 词:土地利用模式  聚类分析  城镇化  大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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