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贯彻从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重庆市开始对所辖九区十二县的地面水域进行功能划分。近些年来,重庆市已对不少地面水域进行过水环境的调查和研究,但大都偏重于水域污染方面的工作。而正在进行的水域使用功能划分和以前的调查研究侧重大不相同,它强调水域的使用功能必须针对重庆的具体情况,以本市地面水域的现实使用功能为重点,重新调查划分。地面水域的使用功能基本上按集中生活饮用水域、工业用水域、渔业生产水域、农业用水域来进行衡量,采用分段划分和笼统划分相结合的方式来划分使用功能。水域的现状使用功能和环境规划,是水域使用功能划分的主要依据。调查清楚各水域现状使用功能,是正确划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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