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立法述评
引用本文:金鉴明,曹叠云.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立法述评[J].中国环境管理,1990(3):13-14.
作者姓名:金鉴明  曹叠云
摘    要:《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規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这一规定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的高度,将过去一些分散、零碎的环境保护规划方面的立法規定以及某些环境保护规划实践,提升、固定为法律制度。该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如下方面:第一、规划的主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规划  制度  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