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胜诉仍有质疑——广州翡翠酒店污染案审判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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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国成,黄胜秋.被告胜诉仍有质疑——广州翡翠酒店污染案审判始末[J].中国环境管理,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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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成 黄胜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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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环科所,广州市环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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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污染案起因广州市白云区瑶台乡第四生产队集资,于1983年在其所在地广花路28号,兴建一座名叫“瑶泉酒家”的大楼,事先未向城建部门和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又没有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竣工后亦未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报告,便领取了营业执照(暂未开业)。 1986年9月28日,广州企荔服务公司承包了瑶泉酒家,并投资170万元进行了改建、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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