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在整合多项认证资源的基础上批准成立了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授权,该公司已经全面承担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职能并颁发中国环境标志。调整后的中国环境标志授予工作是由国家环保总局授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中国环境标志”授予的技术评定工作和标志授予及监管工作。“中国环境标志”授予工作将更加科学、规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要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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