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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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J].中国环保产业,2014(1):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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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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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办法》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其他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的管理职责,由省级环保部门规定。环保部门也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社会机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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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评价 企业环境 重点监控企业 四部委 人民银行 地方环保部门 失信行为 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 污染物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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