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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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月 5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经贸委以环发 2001]3号文发出“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和经贸委: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经贸委就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经研究,现就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国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作,切实作到一厂一策,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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