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评介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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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建国.德国《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评介及启示[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7-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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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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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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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德国制定《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扩大了自然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强化了义务人的预防责任,完善了公民参与制度。通过建立公益诉讼程序,赋予了环保组织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现象非常严重,在完善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时,确有必要借鉴德国的相关立法经验,通过立法建立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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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损害 环境法 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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