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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均衡推进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兼论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创新
引用本文:常纪文.全面均衡推进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兼论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创新[J].绿叶,2015(3):58-66.
作者姓名:常纪文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在生态环境法治方面,全会《决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下一步,需要按照《决定》要求,改革生态环境立法模式,完善立法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环境监督、法治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环节的工作,实现生态环境法治的体系化。

关 键 词:生态环境  党内法规  环境立法  环境监督  生态文明  立法体系  行政违法  环境公益诉讼  法治国家  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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