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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非均衡性与空间异质性
引用本文:崔许锋.民族地区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非均衡性与空间异质性[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8).
作者姓名:崔许锋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于负外部性治理的农地城市流转管制研究”(编号:7130326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科研课题“中低山区区域耕地资源安全研究”(编号:2013B0813)
摘    要: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民族地区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非均衡性和空间异质性。以云南省为研究区,采用层次分析法、发展水平评价模型、均衡发展模型对其发展过程中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耦合度、发展度、均衡发展度、空间非均衡特征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云南省城镇化水平总体不高,在空间格局上发展等级呈现出以昆明为中心从中部向边缘阶梯状递减的趋势。民族区域的城镇化发展水平要普遍低于非民族区域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在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水平对比方面,土地城镇化过度型分布在云南东部和西部,而土地城镇化滞后型则分布在云南的中部。民族区域多呈现土地城镇化滞后型、土地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在均衡性方面,云南中部区域优于东部区域,东部区域优于西部区域。在均衡发展方面,云南区域均衡发展水平呈现出以昆明为中心向四周递减的空间格局,所以云南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具有显著的非均衡性和空间异质性。因此,民族区域面对人口、土地城镇化水平较低的现状,应立足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共同发展,一方面加强民族就业教育培训,建立合理的民族人口城镇导入机制,另一方面有序合理扩展城市发展空间,为人口城镇化提供空间支撑;同时应认识到民族区域土地城镇化滞后的现状,注意土地城镇化的优先发展,消除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局限。云南东西部地区土地城镇化发展要基于人口城镇化的空间需求,避免基于农地非农化利益驱动而导致土地城镇化过度。云南省中部地区需要及时更新城镇规划,合理推进土地城镇化,为人口城镇化提供空间支撑。研究的启示是城镇化包含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协调发展、良性互动才能推动城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民族区域要坚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均衡发展,避免走非民族区域非均衡问题阻碍城镇化持续发展的老路。面对区域间城镇化非均衡问题,应及时修编和更新城镇规划,以规划为引导,促使区域间城镇化的非均衡性和空间异质性问题的解决,实现区域间的城镇化协调发展,发挥集聚效应。

关 键 词:城镇化  非均衡性  空间异质性  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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