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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对中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引用本文:何霄嘉,马欣,李玉娥,王文涛,刘硕,高清竹.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对中国相关工作的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5).
作者姓名:何霄嘉  马欣  李玉娥  王文涛  刘硕  高清竹
作者单位: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全球环境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气候变化研究室/农业部农业环境与气候变化重点实验室;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影响与风险评估技术”(编号:2012BAC19B01);“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关键支撑技术”(编号:2012BAC19B1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气候变化谈判关键议题的支撑技术研究”(编号:2012BAC20B0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我国农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清单与研发部署研究”(编号:1113113)
摘    要: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危害已经威胁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国际多边框架下减缓与适应工作进展缓慢,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作为潜在的直接解决方案日益引起科学界和决策者的重视。本文回顾了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的由来,深入分析了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的内涵,梳理出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相关工作的现状,主要包括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捐助制度和自然灾害保险。总结出其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工作的启示,并提出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工作的对策与建议:构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框架系统,建立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相关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救灾捐赠体系和农业灾害保险等的整合机制;充分利用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中的保险工具,重点发展巨灾类保险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适度增加政府的引导和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扩大气候灾害保险的覆盖度和受益度;加强国内重点区域和领域的气候变化风险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预估、灾前预警、灾中救助和灾后恢复等机制,有效降低重点区域和领域的气候灾害风险;开展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的科学基础研究,加强损失与危害评估理论、方法和数据获取等方面的研究;警惕气候变化损失与危害机制带来的出资压力,明确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定位,不能承担与发达国家"具有同等能力"的责任,并制定损失与危害机制谈判中"污染者付费"责任的应对策略。

关 键 词:气候变化  损失与危害  国内工作  启示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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