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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足迹在城市规划环境评价中的应用——以苏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例
引用本文:寇刘秀,包存宽,蒋大和.生态足迹在城市规划环境评价中的应用——以苏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例[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8,17(1):119-119.
作者姓名:寇刘秀  包存宽  蒋大和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200092;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200092;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200092
摘    要:以苏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例,探讨运用生态足迹进行融合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为规划环评较早地介入规划编制过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规划编制初期,确定规划的生态底限,农业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和水域的面积不低于3 728、1 016和2 019 km2;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现状评价的结果提出耕地是苏州城市发展的限制因子,水资源是优势因子,并估算了规划实施前后苏州市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的变化情况。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苏州市的人均生态赤字有加大的趋势,耕地的赤字是最主要的贡献者,草地和能源用地的生态盈亏无变化,林地的生态赤字将减少,建设用地和水域的生态盈余将增加。依据该结果提出了减缓生态赤字的措施以及调整规划的意见:优化城镇发展空间,提高中心城市的容积率,置换出一定面积的生态用地,降低耕地的生态赤字;发展大运量的轨道交通和水路运输,减少交通能耗和机动车尾气的排放,降低能源用地的生态赤字。

关 键 词:生态足迹  生态承载力  城市规划环境评价  融合型评价
文章编号:1004-8227(2008)01-0119-05
修稿时间:2006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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