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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农户满意度绩效出发,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相关研究假说,并基于全国率先探索耕地保护基金的成都市的实地调研数据,利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耕地保护补贴流向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农户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转出土地的农户比转入土地或未流转土地的农户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有更高的满意度。土地转出行为使农民对补偿政策"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下降0.3%、4.8%和11%,并使农民对补偿政策"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概率分别上升14.4%和1.7%。(2)土地转入行为则使农民对补偿政策"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上升9.3%、35.4%和0.7%,并使农民对补偿政策"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概率分别下降42.9%和2.6%。为提高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农户满意度绩效,政府应合理分配有限的耕地保护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应优先向土地转入户倾斜,提高实际上在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土地转入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2.
基于我国东中部6省1 604户农户的调研数据,本文采用分位数回归模型,从转入与转出视角实证分析、比较了农地流转的收入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估计结果显示:总体上,农地转入的增收效应显著,但农地转出无此效应。分区域考察,农地流转拉大了东部与中部地区农户间的收入差距。其中,东部地区农地转入和转出均有显著增收效应,且后者远大于前者;中部地区农地转入的增收效应明显,但农地转出却有显著的"减收"效应。从不同收入阶层来看,农地转入促进了贫困户及低收入户至部分高收入户增收,其中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获益愈大;相较之下,农地转出仅使部分低收入户增收,有一定缩小收入差距功能。更进一步,东部地区农地转入可使除中高收入组农户以外的其他农户增收,农地转出则可使除贫困户和部分低收入组农户以外的其他农户增收,此两种流转类型均会扩大农户收入差距。中部地区农地转入可使所有农户增收,但同时加剧了收入不平等;与之不同,农地转出能使低收入组农户增收,也可使部分高收入组农户"减收",因而比较利于减少贫富差距。据此,决策当局应当着力消除各种非市场因素限制,构建功能良好的土地租赁市场,发挥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以及法律保障机制在农地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农地流转方式更加市场化、规范化;同时,完善土地流转中租金和期限的确定机制,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收入分配的均衡性,保护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在农地流转中的短期和中长期利益;此外,多渠道扩大农民非农就业机会,并提高其非农就业能力。  相似文献   

3.
土地流转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土地流转能否显著增加农民收入,达到改善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目的,现有研究并未得到一致结论。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运用倾向值匹配(PSM)方法和基于回归的夏普里值分解(Shapley Value)方法,从收入水平和收入差距两个维度实证分析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参与土地流转能够显著提高农户家庭收入水平。土地流转使转入户家庭人均总收入和农业收入显著提高18.18%和72.46%,并且大规模转入的农户人均总收入的增加程度显著高于小规模转入农户,说明土地流转存在规模效应。土地流转对转出户的收入水平没有显著影响,可能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完善,没有显化租金;另一方面劳动力转移先于土地流转,使土地流转对农户家庭劳动力的释放作用不显著。(2)土地流转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贡献度为4.19%,排名第五,表明土地流转不是造成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人力资本和村庄特征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影响较大。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三点政策建议:第一,通过完善农地流转市场,稳定土地租金水平,使转出户获得合理的租金收入;第二,促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转入户农业经营收入,缩小农户与非农经营户之间的收入差距;第三,提高农户就业竞争力,促进劳动力转移,增加转出户非农务工收入。  相似文献   

4.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和城镇化高速推进期,土地征用和失地农户将是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土地征用是否会具有收入效应仍然莫衷一是,缺乏准确估计。本文基于2011年成都市"农村住户家庭问卷调查数据",利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估计了土地征用对失地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检视政府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合理性,健全政府土地征用政策、缓解土地征用冲突、完善征地后相关服务提供新观察。研究发现:1土地是否被征用确实存在着农户总收入效应和非农收入效应,被征地农户比未被征地农户总收入和非农收入显著高出19.6%和9.1%,使用OLS回归方法低估了土地征用对农户收入的促进作用,大致低估了11%,这为政府征地的合理性提供了农户收入佐证。2征地比例并不存在总收入效应和非农收入效应,被征地农户并不是被征地越多收入就会越高,但却会显著降低失地农户的农业收入,大致降低了81%,因而还要认识到土地征用对农户收入的有限性作用,打破土地征用的农户收入神话。3结合当前土地征用实践表明,过分强调土地征用农户收入效应并不能根除征地冲突和矛盾,一方面,要通过多元化就业渠道、多源化收入来源以及多样性社会保障制度避免了被征地农户"失地失业",提高被征地农户增收能力和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更要强调征地程序公平合法,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底层设计,加强对健康状况差、低收入等贫弱群体的保障,提升被征地农户人力资本和优化就业分布状态,使被征地农户能够顺利完成职业转换。  相似文献   

5.
本文基于江苏省苏北地区灌云县和金湖县的农户调研,采用内生性处理回归模型考察政府干预下土地流转对不同类型农户收入的影响,并从农户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解释农户收入变化的根源。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下土地流转对不同类型农户收入的影响效应有很大差异,农户土地转入后收入增加了161.2%,转出户收入并未显著增加;从农户资源配置角度考察,发现农户转入土地后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转出土地后农业生产率降低;农户土地转出后非农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并未显著增加,表明转出户并未提高非农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本文比较政府主导和农户自发两种类型农地流转对农户收入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差异。结果发现,相对于自发土地流转的农户,政府主导下农户转入更大面积土地,并显著提高了单位面积土地生产效率和家庭收入水平;而政府干预土地转出不利于农户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及收入水平的提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政府干预降低了土地流转交易费用,有利于转入户扩大土地面积,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进而增加转入户收入;然而,政府干预下转出户资源配置面临较大约束,配置效率和收入都未能实现最大化。因此,政府在完善农地流转服务政策的同时,应当尊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使得农户土地流转符合家庭资源配置收入最大化目标。同时,要通过非农就业培训、发展非农经济,吸纳更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领域,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优化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6.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能否产生正的收入效应是一个广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然而已有的经验研究结论却大相径庭,文章以为对土地流转异质性影响的忽视是导致诸多土地流转收入效应研究结论不一致的关键。基于此,文章应用2010—2018五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分析土地流转对不同农户类型、不同收入来源的影响差异。基本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土地流转确实会增加农户收入,但是主要表现为对转出农户有正的收入效应,对转入农户的家庭纯收入影响并不明显。第二,土地流转对转入农户与转出农户的不同类型收入的影响并不一致。转出户工资性收入增长幅度远高于经营性收入下降幅度,工资性收入对转出户家庭纯收入的增长贡献接近80%;转入户的经营性收入增长无法弥补工资性收入下降,导致家庭总收入水平没有显著变化。以上实证结果经双重差分模型、处理效应模型等一系列模型敏感性分析后并未改变,表明文章的基本结论是稳健的。进一步地,文章对收入异质性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土地流转对不同农户的劳动力资源配置决策影响存在差异,转出户外出务工与创业的概率增加,非农生产的劳动力投入增加;而转入户则在农业生产中投入更多资源,包括家庭农业劳动参与增加以及农业投入增加。文章进一步的政策讨论也发现,由于转出农户对技术改进的依赖性较弱,转出农户只需要保证能够找到一份替代工作就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但对转入农户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帮扶,所以他们的土地生产改进有限,反而难以产生土地流转理论提到的资源配置优化,这可能会限制土地流转市场的进一步扩大。综上,文章研究为优化土地流转政策、提高土地流转参与率,并最终实现农户的社会福利改善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与经验证据支持。  相似文献   

7.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能否产生正的收入效应是一个广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然而已有的经验研究结论却大相径庭,文章以为对土地流转异质性影响的忽视是导致诸多土地流转收入效应研究结论不一致的关键。基于此,文章应用2010—2018五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分析土地流转对不同农户类型、不同收入来源的影响差异。基本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土地流转确实会增加农户收入,但是主要表现为对转出农户有正的收入效应,对转入农户的家庭纯收入影响并不明显。第二,土地流转对转入农户与转出农户的不同类型收入的影响并不一致。转出户工资性收入增长幅度远高于经营性收入下降幅度,工资性收入对转出户家庭纯收入的增长贡献接近80%;转入户的经营性收入增长无法弥补工资性收入下降,导致家庭总收入水平没有显著变化。以上实证结果经双重差分模型、处理效应模型等一系列模型敏感性分析后并未改变,表明文章的基本结论是稳健的。进一步地,文章对收入异质性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土地流转对不同农户的劳动力资源配置决策影响存在差异,转出户外出务工与创业的概率增加,非农生产的劳动力投入增加;而转入户则在农业生产中投入更多资源,包括家庭农业劳动参与增加以及农业投入增加。文章进一步的政策讨论也发现,由于转出农户对技术改进的依赖性较弱,转出农户只需要保证能够找到一份替代工作就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但对转入农户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帮扶,所以他们的土地生产改进有限,反而难以产生土地流转理论提到的资源配置优化,这可能会限制土地流转市场的进一步扩大。综上,文章研究为优化土地流转政策、提高土地流转参与率,并最终实现农户的社会福利改善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与经验证据支持。  相似文献   

8.
基于可持续生计框架,选择生计资本总量和结构作为中介变量,采用"双重差分-中介效应"模型和农户调查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不同模式农地整治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理。结果表明:(1)地方政府主导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不仅对农民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直接正向效应,而且通过增加生计资本总量和改善生计资本结构,进而对农民生活满意度产生显著的正向间接效应;(2)相比于地方政府主导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更能显著增加生计资本总量和改善生计资本结构,进而更能显著提升农民生活满意度;(3)地方政府主导模式通过增加生计资本总量提升农民生活满意度的作用更强,而新型农业经营经营主体主导模式通过改善生计资本结构提升农民生活满意度的作用更强;(4)通过winsorize缩尾处理进行稳健性检验,证实研究结果具有相当的稳健性。  相似文献   

9.
农地确权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户家庭收入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其收入效应研究尚未受到足够重视且缺少更严谨的证明。本文基于浙江大学2017年中国农村家庭调查数据(CRHPS),借助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和倾向得分匹配方法(PSM),实证考察了农地确权的收入效应,并构建了一个中介效应模型,从土地流转和劳动力非农就业两个因素实证分析了农地确权的收入效应机制。研究发现:①农地确权能够显著提高农户家庭人均总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对其他类型收入的影响不显著,但OLS方法高估了农地确权的实际增收效果。②土地流转的中介作用并不明显,但从长期来看,农地确权有促进土地转出和抑制土地转入的趋势。③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农地确权提高农户家庭收入的有效路径,农地确权促进了农业劳动力转向生产效率更高的非农生产,通过直接提高农户家庭工资性收入增加了农户家庭总收入。④农地确权的收入效应在东部地区不显著,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显著,原因可能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相对较好,农户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普遍向城镇转移,导致农地确权带来的土地安全感知不明显,影响了农地确权激励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作用,进而影响农户增收效果。研究认为,农地确权工作结束后,为促进不同地区的农户家庭持续稳定增收,应尽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具体包括宣传农地确权政策,扩大农户非农就业机会,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发挥土地财产功能等。  相似文献   

10.
土地是农业社会中小农户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劳动力和资金等要素市场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流转成为小农获取土地以匹配家庭其他生产资料,从而提高其生计的重要途径。不过,鲜有研究揭示土地流转在多大程度上、并通过何种途径影响农户的效率,因而有学者主张应将土地转入能人之手。为了探究土地流转能否提高参与者的生产效率、提高多少以及如何提高,本研究依据416个牧户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Metafrontier-DEA方法,对资源平衡效应、能力效应和综合效应三种效应假说进行验证,分析草地流转市场对牧户技术效率的影响。结果显示:(1)从户主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来看,草地转出户的能力确实低于转入户的能力,草地呈现出向能人聚集的现象。(2)相对于未参与草地流转的牧户而言,参与了草地流转,包括转入和转出的牧户技术效率显著提高(增幅2.75%)。(3)将参与草地流转的牧户细分发现,转入草地牧户和转出草地牧户的技术效率均显著高于未参与草地流转的牧户的技术效率(增幅分别为2.76%和3.36%),而转入户和转出户的技术效率差异并不显著。这表明,草地流转市场对牧户技术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资源平衡"效应,即牧户通过转入草地来匹配家庭多余的劳动力、牲畜和打草机等生产性资产;或通过转出部分草地,使剩余草地与家庭中其他生产要素匹配,从而使牧户的各种家庭资源从"失配"状态调整到"适配"状态。而牧户能力的高低并没有显著影响效率,说明草地流转效应中,"能人"效应的作用有限。因此,在现有经营环境下,政策主要应规范和引导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参与者自愿进入土地市场以获得效率提升,而不必过于强调将土地转入能人之手。  相似文献   

11.
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促进作用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2011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中社区及微观个体两个维度的数据,对养老保险与农村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农村地区的农地流转率普遍偏低,且仍有部分农村地区未覆盖任何养老保险制度,而实施新农保或老农保以及对65岁以上老人发放补助等养老保障政策措施的社区土地流转比例较高,因此养老保险等政策对社区土地流转比例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微观个体数据表明农村地区土地流转行为并不活跃,发生了土地流出行为与土地流入行为的比重均在10%左右,但农民是否领取到了养老金无论是在土地流出还是土地流入方面,都是有正向的促进作用的。一方面,养老金的收入具有稳定性,一定程度上满足老年农民必要的货币支出需要,对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具有替代作用,进而促进土地流转供给的增加;另一方面,有养老金的土地转入者家庭生存的担忧又得到有效缓解,又可以促进其大规模转入土地进行开发,促进了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因此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看,养老保险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促进都是十分有效的。农民年龄也是影响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但对土地转出或转入的影响方向不尽相同。年龄较大的农民一般缺乏技能,非农就业就会较少,相对于青壮年可能不愿意土地流转,但对于那些年龄很大的农民来说,受到劳动能力的限制,可能愿意流出土地,而不会流入土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进一步将社区变量和个人特征变量同时纳入到分层模型内分析可以发现,社区是否对65岁以上老人发放补助对个体土地转出、是否有养老金对个体土地转入都具有正向的显著作用,也表明本文模型分析结果是较为稳健的。基于这些结论,本研究的政策含义是很明显的,即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有效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途径。  相似文献   

12.
人民幸福生活是“国之大者”,提升农民幸福感是中国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和重要议题。有别于以往多数分析客观存在的环境污染对农民幸福感影响的研究,该研究使用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实证分析主观感知的环境污染对农民幸福感的影响,并进一步讨论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①主观感知的环境污染显著降低了农民幸福感。其中相比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主观感知的土壤污染和水污染对农民幸福感的负向影响较为严重。在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逆向概率加权法和逆向概率加权回归调整法纠正选择性偏误,工具变量法控制潜在的内生性偏误后,该基准结果仍然稳健。②异质性估计结果表明,主观感知的环境污染对高学历、中西部地区和低收入农民幸福感的负向影响更加显著。③进一步的机制分析结果表明,农民身体健康、农民心理健康和农民务农时间在主观感知的环境污染对农民幸福感的影响中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其中农民身体健康中介效应占比为19.1%,农民心理健康中介效应占比为11.7%,农民务农时间中介效应占比为5.4%。基于研究结论提出:继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着重整治农村土壤污染和水污染,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治理对农民幸福感的提升效果;关注中西部地区、低收入群体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缩小中西部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农民由于环境污染而导致的“幸福差距”。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农民群体逐渐分化为不同职业的农民阶层,由于职业选择的不同以及生活环境的变化,农民在经济收入、产权偏好等方面都出现了巨大的差异,这导致他们对土地流转意愿与决策行为的选择也出现分化,因此,研究由于农民职业分化导致的产权偏好不同及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就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利用笔者对江苏省实地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在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的基础上,运用Lagistic模型对农民职业分化、产权偏好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文化程度、职业类别、非农收入比重、是否具有非农就业技能、是否拥有转让权、地权稳定性、地区虚拟变量对土地流转有正向影响,年龄则对土地流转有负向影响,而农业劳动力人数、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和是否具有抵押权则对土地流转决策没有显著影响.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应强化土地产权、完善产权结构、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和提供非农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素质、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土地流转进行与否和方案的制定首先要考虑的是农户意愿,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行为和角色也要建立在农户流转意愿的基础上.了解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对于指导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研究采取随机抽样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及影响因素,并通过对比"双溪农户"和"一般农户"土地流转现状和农民对政府土地流转工作的了解情况,分析了政府在农地流转中的角色问题.结果表明: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十分强烈.外出务工人员比例是农户转出土地的首要直接因素;收入总数和结构与土地流转意愿互为因果关系;农户愿意转出耕地,而不愿意转出园地;受教育水平高的农户愿意转入土地,可能发展为农业经营大户.无论是已经大规模发生土地流转的村庄还是尚未大规模发生流转的村庄,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目的、意义以及方式等基本信息都不是很了解.因此,政府在土地流转中要适度引导和监督,不能过度干预农民的意愿和行为.  相似文献   

15.
契约是双方合意的表示,能够促进合作剩余的产生,而契约形式选择能够对合作剩余的分配、双方预期与权益保障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土地流转规模日益扩大,加强农户的土地流转契约选择研究十分必要。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传统社会规则和现代经济规则会长期并存,农户的契约选择行为可能会受到这一时代背景的影响。因而,农户土地流转契约选择可能兼具经济性和社会性特征。为验证上述判断,本文从差序格局社会关系和利益取向的视角出发,基于贵州省湄潭县、金沙县和施秉县12个乡镇39个村543名土地流转农户的问卷调查,对农户土地流转契约选择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土地流转契约选择受到差序格局社会关系显著影响,当合作方与己身的血缘和地缘关系越远,农户选择书面契约的概率越高。利益取向对农户选择书面契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当其能够从土地流转中获得货币租金越多时,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这意味着农户行为逻辑确实兼具社会性和经济性,受到情义取向和利益取向的双重影响。土地流转契约也并非西方式的"制度信任替代品",而是糅杂着现代性和传统性的中间过渡品。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差序格局社会关系和利益取向对土地转出户和转入户的作用存在差异。土地转出户受到差序格局社会关系的显著影响,但利益取向对其影响不明显。土地转入户受到利益取向的显著影响,但差序格局关系中只有地缘关系依旧显著,而血缘关系没有显著影响。最后,基于上述分析,提出若干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6.
农地流转、农户兼业程度与生产效率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中部地区142个村1 370户农户的调查结果为基础,运用统计分析法、DEA分析法研究农地流转前后转入户和转出户的农业生产效率变化,进一步采用Tobit回归分析方法探究不同农户兼业程度对两类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研究发现:(1)从综合生产效率来看,中部地区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生产效率均较低,仅有0.204,农地流转使转入户提高了1.1%,转出户降低了15.7%;从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来看,流转后转出户的技术效率低于转入户1.8%、规模效率与转入户扩大为10.4%,说明农地流转促使土地由转出户向生产技术更高、经营规模更集中的转入户家庭转移。(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兼业分化会显著提高转入户的生产效率,显著降低转出土地农户的生产效率,且兼业程度越强兼业分化的正方向影响作用越弱。(3)在其他变量中,受教育程度、农业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农业技能培训对农业生产效率均有正向影响。研究结论:在农地流转中,建议政府应考虑流转农户的差异化以及兼业程度的影响,针对转入户和转出户分别制定相应的土地政策,一要对兼业程度较高的转出户实行农民身份退出机制,在城乡居民福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渐提高的基础下,稳步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促使土地要素向高生产效率的农户转移。二要从农地的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经营权,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登记,让真正种地的农民得到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惠;适度降低转入户的兼业化水平,促进农民职业化,鼓励规模化经营。  相似文献   

17.
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沿领域。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正在快速推进。为了更好地理解农民与农村土地的关系从而推进相关改革,本文从农村土地兼具资源资产属性和乡土文化传承功能出发,理论分析了土地确权颁证、子孙情况对农民承包地转让意愿的影响。对中国黄淮海农区6省20县(市、区)998个样本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如果一次性给予40年当地最高租金,分别有44. 7%和34. 2%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国家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基于上述调研数据,在将承包地转让分为"出售给政府"和"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两种方式后,本文采用可同时处理两个二元选择问题的BiProbit模型估计了是否有承包证以及拥有子孙情况对农民承包地转让意愿的影响,并把子孙情况从三分类变更为二分类进行了重新估计。研究发现:与没有土地承包证相比,拥有承包证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政府"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的概率分别高27. 0%、25. 4%;与没有子孙的农民相比,有子孙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政府"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的概率分别低25. 7%、26. 8%,上述结果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可见,确权颁证会强化农民的承包地转让意愿,但农村承包地仍然具有很强的乡土文化传承功能。承包地转让不只是纯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关系的调整,还受到农民生活方式和乡土文化的影响。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农民尤其是没有子孙者的承包地转让意愿及差别化政策需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工作。  相似文献   

18.
保护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提高农户农业生产意愿,对巩固我国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基于湖北省潜江、宜昌、襄阳和黄冈四市的769份实地调研数据,以家庭负担为切入视角,运用Logit回归模型研究赡抚比对农户农业生产意愿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不同条件下赡抚比对农户农业生产意愿影响的异质性。结果表明:(1)赡抚比对农户农业生产意愿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赡抚比越大,农户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越强;(2)不同年龄段农户所面临的赡抚情况存在差异,使得赡抚比对非老龄组农户农业生产意愿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在老龄组农户中却不显著;(3)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家庭,赡抚比所带来的经济与时间的双重压力对农户农业生产意愿的影响程度不同,从而造成赡抚比在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和高收入组的影响呈现出"显著-不显著-显著"的变化规律。  相似文献   

19.
我国农产品价格自2003年以来经历了三次较大幅度上涨。农产品价格上涨能否真正给农业生产者,特别是土地转入者带来收入增长,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利用2003-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实证分析了土地流转过程中农产品价格引起的流转地租金变动对土地流转双方收入分配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显著地拉动了土地流转租金的上升,它与投入要素价格、劳动力状况(亩均农业劳动力数、非农就业机会)、经济作物种植比重和家庭基本特征(受教育程度、年龄、身体健康、家庭财富)共同作用于土地流转租金的变化。从地理气候特征具有明显差异的4个地区12个省份(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的收入分配情况来看,短期内农产品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农业生产者的收入,然而长期来看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的效果有限且作用越来越弱,农产品价格变动下的土地流转双方收入分配格局朝着不利于农业生产者的方向发展,意味着提高农产品价格等一系列政策并不能有效解决农业收入持续增长的问题。因此,建议我国政府应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逐步提高非农就业的稳定性,降低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扩大农业生产者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农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20.
针对三峡工程蓄水和移民搬迁对库首地区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对移民安置前后三峡库首地区的秭归、兴山、巴东等县乡镇土地资源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选择典型乡镇移民户作为研究对象,实地调查了移民安置区移民户的经济收支情况及其对移民安置的满意度。结果表明:三峡工程蓄水后,库区低海拔地区耕地淹没,农村可用耕地总量减少,人均耕地也有所减少,人地资源矛盾比较突出。移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劳务、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其中劳务收入比例较大,农户家庭经济支出主要是以生活支出为主,移民搬迁对部分农民经济收入产生较大影响。移民搬迁以后,库区农村的居住环境、住宅条件、生活条件和交通条件均较移民前有明显改善,农户普遍比较满意。库首地区的移民政策落实较好,大部分人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对三峡工程表示支持和肯定。搬迁安置对农村生态环境状况产生了影响,存在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增多,农村废弃物处理设施不足等问题,应当引起政府对库区生态环境问题的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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