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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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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专利申请号:CN201410442243.0公开号:CN104260086A申请日:2014.09.02公开日:2015.01.07申请人:湖南邦普报废汽车循环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抓抱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用平移举升翻转机械手,包括竖直螺杆,所述竖直螺杆上套装有升降运动块,左、右两侧的升降运动块之间连接有水平螺杆,水平螺杆上套装有水平运动块,水平运动块下方连接有抓手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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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资讯     
废旧碱性锌锰电池正极材料再生方法;废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钻酸锂活化工艺;一种用于废旧电池关键材料回收再生的方法;利用废旧锌锰电池制取复合微量元素肥料的方法;一种利用生物淋滤技术直接溶出废旧电池中金属离子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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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报废电动汽车拆解环评应引起重视。以某公司电动汽车拆解项目环评工程分析为例,得出工程分析要点:建立报废电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动力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处置需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启动电池为铅酸电池,在危险废物识别时不能遗漏废铅酸电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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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资讯     
专利名称:一种从废旧锂离子电池及废旧极片中回收锂的方法专利申请号:CN201010523257.7公开号:CN101942569A申请日:2010.10.28公开日:2011.01.12申请人: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从废旧锂离子电池及废旧极片中回收锂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废旧锂离子电池或废旧极片用破碎机破碎,再置于高温炉中经热处理去除粘结剂得到粉料;(2)用氢氧化钠溶液溶解去除粉料中的铝,过滤得低铝滤泥;(3)用酸和还原剂将低铝滤泥浸出,得到浸出液;(4)用化学法除去浸出液中的铁、铜、铝等杂质;(5)用氟盐沉淀浸出液中的锂,得氟化锂粗产品;(6)将氟化锂粗产品洗涤,过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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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引导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保障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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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酸浸—萃取—沉淀法回收废锂离子电池中的钴。实验结果表明:废锂离子电池在600℃下煅烧5 h可将正极材料上的有机黏结剂与正极活性物质分离;正极活性物质在Na OH溶液浓度为2.0 mol/L、n(Na OH)∶n(铝)=2.5、碱浸温度为20℃的条件下碱浸反应1 h后,铝浸出率达99.7%;已除铝的正极活性物质在硫酸浓度为2.5 mol/L、H_2O_2质量浓度为7.25 g/L、液固比为10、酸浸温度为85℃的条件下酸浸反应120 min,钴浸出率高达98.0%;酸浸液在p H为3.5、萃取剂P507与Cyanex272体积比为1∶1的条件下,经2级萃取,钴萃取率为95.5%;采用H_2SO_4溶液反萃后在硫化钠质量浓度为8 g/L、反萃液p H为4的条件下沉淀反应10 min,钴沉淀率达99.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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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我们组织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1月8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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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介绍废旧锂离子电池的组成成分及近年来废旧锂离子电池资源化处理技术的研究进展,提出目前主要回收方法有溶解分离法和直接回收正极材料的新型方法等,并对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二次污染、安全性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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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  殷进  龚佳豪  李硕  刘瑞勇  高婷 《化工环保》2021,41(3):255-262
随着锂离子电池在便携式设备和电动汽车上应用的日益广泛,废锂离子电池的数量增长迅速.废锂离子电池的资源化回收是解决其环境风险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介绍了废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湿法冶金回收技术的研究进展,分析了不同分离预处理技术和湿法冶金回收技术的优缺点,指出了目前废锂离子电池湿法冶金回收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该领域未来的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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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专利申请号:CN201610691126.7公开号:CN106299521A申请日:2016.08.20公开日:2017.01.04申请人: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铅酸蓄电池淋酸废铅泥直接循环回收利用的方法,主要步骤为:(1)回收废铅泥;(2)淋酸废铅泥中硫酸铅含量测定;(3)脱硫;(4)固液分离;(5)循环利用:正极回收铅泥加入到正极和膏机中循环利用,负极回收铅泥加入到负极和膏机中循环利用。本发明简单易行,花费时间短,产品均一稳定、纯度高,不会带入杂质污染问题,对电池性能无任何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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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4月2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培训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战略联盟主办,来自全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150余家企业的近3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李力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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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一)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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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24日,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带队前往江苏省、浙江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并在浙江省衢州市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地区工作座谈会。调研组在无锡市、衢州市实地调研了格林美(无锡)、华友钴业等综合利用企业,听取了企业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汇报,了解企业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工作现状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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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逐步推进,碳交易成为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碳交易的出现催生出碳资产这一全新资产类型。由于碳资产天然具有稀缺性、全球性、投资性、可透支性等特性,使其成为企业绿色资产的核心,开发碳资产成为企业在总量控制的碳交易市场中必须面对的课题。从碳资产的相关概念入手,分析汽车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碳资产开发的必要性,重点识别汽车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碳资产开发的重点——新能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减排量项目、报废汽车材料再生利用项目、发动机和变速器再制造项目,并充分利用碳资产的交易和金融属性,开发了碳资产交易和碳资产抵质押贷款的应用场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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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0年4月9日,由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战略联盟主办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宣贯培训视频会议召开,新能源汽车与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等100多家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出席会议。高云虎指出,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随着动力蓄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尤其是面对当前疫情造成的复杂形势,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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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予以公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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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的信息情况,并每季度更新一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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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构建跨区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京津冀三地加快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近日,北汽鹏龙、北汽新能源、北汽福田,以及格林美、厦门钨业、河北钢铁集团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在河北省黄骅市实施了北汽鹏龙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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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到2025年,中国将面临80万t动力电池退役。如果无法高效、大规模地利用退役动力电池,无疑会给地球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电池梯次利用是实现资源节约和减碳降污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双碳”目标背景下,积极推进电池梯次利用,对于实现节约资源和减碳降污具有重要意义。梳理了电池梯次利用的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标准,提出了梯次利用的技术—生态—经济分析的重要性,并针对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不成熟、标准和政策不健全、溯源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改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现状,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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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现予公告。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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