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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一企业女工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的路线上去上夜班 ,掉入路途中的阴井里(阴井盖没有了),摔成重伤。这是否符合原劳动部1996年8月12日劳发[1996]266号文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款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 ,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之规定 ,认定为工伤 ,请给予解答。新疆奎屯市军垦宾馆邱香邱香同志 :该女工不幸掉入阴井负伤 ,按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266号文第八条第九款所表述的情况 ,不应算为工伤。但有的省市把上下班必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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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原劳动部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 ,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简称266号) ,规范了工伤保险制度。与50年代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相比 ,266号在工伤认定范围、待遇补偿标准、基金管理制度、劳动鉴定和工伤争议仲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新办法的实施 ,有力地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 ,缓解了工伤职工与企业的矛盾 ,维护了工作和生产秩序。然而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 ,制度设计上的一些不足开始显现出来。与其他国家工伤保险制度相比较 ,国外工伤津贴、基金制度、特殊情况下的补助和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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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西飞公司一名技安工作管理人员。我公司在劳部发[1996]266号文出台之前、就组织部分工伤职工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至今维持原状,还是“企业保险”。公司根据上级文件已拟定了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几经讨论,尚未推出。最近,部分评残职工提出,要享受新待遇。请问:对这些1996年10月1日前的伤残职工,特别是1—4级的伤残职工,究竟是执行新政策,还是老办法?如果实行工伤社会保险,这部分伤残职工是否由社会支付工伤待遇?西飞公司技安室: 1.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266号文所规定的伤残待遇只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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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职工因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河北省劳动厅印发了《河北省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冀劳〔1998〕65号),在该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试行办法》第22条、第24条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论是1996年10月1日之后,还是1996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均按此标准执行。对于1996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工伤与职业病可以分步到位逐步实施,最迟在3年内全部落实。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数的问题,一律按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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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始于90年代初期 ,经过多年的试点探索 ,1996年3月19日 ,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成府发[1996]45号) ,并从同年4月1日起一步实现了全市20个区(市)县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在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过程中 ,成都市从1997年7月1日起 ,根据劳部发(1996)266号和川劳险(1997)5号文件精神 ,发布了《关于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成府发[1998]2号) ,进而顺利地与部、省规定实现了接轨和衍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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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由此可见,调查取证是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如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呢?作为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实践者,笔者认为,在接到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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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与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比,《条例》作出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到达退休年龄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但由于在实务操作上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引发了争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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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改革是1992年先后在绥棱县、牡丹江市等十几个市县试点的。在试点中 ,逐步建立了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程序 ,理顺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构 ,并完成了各项业务建设工作 ,为黑龙江省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1997年底 ,黑龙江省根据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精神 ,在总结各市、县工伤保险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出台了《黑龙江省实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细则》(黑劳发[1997]213号文件)。截至到1999年末 ,黑龙江省已有35个市、县实施开展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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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原劳动部于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在该《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然而,笔者在认真研读《条例》后却发现,《条例》的个别内容仍有待进一步解释和明确。本文仅就工伤认定案件中“工作场所”的有关规定发表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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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部曾于1996年8月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明确规定:“本办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执行”。那么,1996年10月1日之前发生工伤,不能适用该《试行办法》的职工应该适用哪些规定呢?应该说主要有两个,一是1956年1月2日修正后由政务院发布的《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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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厂有一名老工伤职工要离开厂里。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因其受过工伤,有相关的工伤补助金问题。我们听说现在这些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出,我们也都一直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因此想请问:老工伤职工离职时的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都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南京王浅竹王浅竹先生: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职工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当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