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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将于 2 0 0 3年 7月 1日起正式施行。与 1982年 2月 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 1988年 7月 2 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相比 ,新“条例”在征收对象、收费标准和方式、管理使用等方面都有变化。排污费征收对象由企业、事业单位 ,扩大到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污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超标收费改为排污即收费与超标收费并行 ;将超标单因子收费改为总量多因子收费。污水、废气排污费按污染物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为单位实行总量排污收费。污染当…  相似文献   

2.
高献 《陕西环境》2003,10(4):42-42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即将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实施工作。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试点,198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排污费征收暂行办法》,至今排污收费制度已实施20多年。通过排污收费这一强有力的经济杠杆,刺激排污者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治理污染,促进了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2002年底,全国共向70多万个单位征收排污费580多亿,其中300多亿直接用于污染…  相似文献   

3.
忠言 《环境》2003,(8):5-5
今年7月1日,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此前一直在执行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污梁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条例》从多个方面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它的实施,不仅将有利于调动排污者的治污积极性,也将对我国环境管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本文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各条款的规定,结合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对我国2003年7月1日起将要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和现行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5.
重庆市环境污染检查管理处,从一九八一年贯彻执行《四川省排污收费及罚款暂行办法》以来,对我市852个单位超标排放“三废”征收了排污费410万元。通过收费,促进了不少企业抓紧治理污染和加强环境管理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在收费对象中,去年有52个单位采取了治理措施,新上项目治理的废水达101万吨/日,达到了国家允许排放标准,改造和安装除尘装置的锅炉18台,除尘效果良好。这些企业从此停收排污费约100余万元,对减轻城市环境污染起  相似文献   

6.
吴天莹 《环境》1997,(7):40-41
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向排放“三废”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是国家为保护环境,促进环保事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对于老污染源的治理,新污染源的控制,“三废”的综合利用,都起了巨大作用,促进了环保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实行征收超标排污费,广东省执行过两种办法:其一是单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其二是多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分别计算,累加收费。十几年来,执行多因子收费办法的时间很短,主要是执行单因子收费办法。  相似文献   

7.
将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实施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出现新的变化。《条例》与1982年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及1988年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相比,出现九大亮点。个体工商户成为收缴对象《条例》第二条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的规定缴纳排污费。”目前的排污收费征收对象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和较大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也将成为排污收费主要征收对象,这不仅为以经济手段控制面广量大…  相似文献   

8.
颜昊 《陕西环境》2003,10(4):43-44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它标志着在我国已实施二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从征收、管理和使用三方面发生重大变革。这是我国随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加入WTO后与国际市场管理体制接轨,以及近年来一些环境保护法律的修改对排污收费制度做出的适时调整和变革。《条例》内容共六章二十六条,相比1982年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其有以下内容变化和特点:1、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强化了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的法律依据,增强了排污费制度的法律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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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2010,(3):85-87
198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规定,应将不超过80%的排污费用于缴费单位的污染治理,其余的部分可适当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而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所有的排污费都要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即全部用于污染防治。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北京地区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执行国家发布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有关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京市排放标准的改按北京市的排放标准执行。对超过上述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征收排污费;对其他排污单位,要征收锅炉烟尘排污费。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三条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按本办法附表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1.
高敏 《环境》2003,(6):40-41
自1982年《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称《办法》)实施以来,排污收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排污单位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污染的治理筹集了部分资金。然而,由于《办法》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收费标准、方式收费、收费对象、收费范围等在一定缺陷。即将于2003年7月1日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则顺应了环保工作的现实需要,在诸多方面作出了新的富有积极意义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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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排污交费的基本情况 自从1982年国务院以国发(82)21号文件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来,徐州矿务集团在排污交费管理工作中原则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本运作过程简单地说就是:地方环保局根据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排污状况,按照国家和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提出收费额,经集团公司环保处审核  相似文献   

13.
《环境保护》2014,(18):2
20世纪70年代末,为促进环境保护,我国开始探索建立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国务院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方式等问题。排污收费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成效,对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控制环境恶化趋势、提高环境保护监管能力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客观上弥补了环境管理经费的不足。但这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未对企业排污形成有效约束;没有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不  相似文献   

14.
随着改革开放浪潮的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一日千里各种企业有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跟随而来的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向排放“三废”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是国家为保护环境,促进环保事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它对于老污染源的治理,新污染源的控制,“三废”的综合利用,它对于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都起了巨大作用,这项措施的推行促进了环保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直接而且有力地强化了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向节能降耗减污方面改进.自从实行征收超标排污费以来,就广东省而言,其间执行过两种办法,其一是单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其二是多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分别计算,累加收费.十几年来执行多因子收费办法的时间很短,主要是执行单因子收费办法.  相似文献   

15.
摘要:1982年我国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排污收费制度建立,到2003年7月1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的正式颁布实施,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已实施了22年。但三产排污费的征收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很多难点,本文分析了三产服务行业排污收费制度执行难的问题,进而讨论三产服务行业开征环境保护税的优势。  相似文献   

16.
征收排污费是运用价值规律和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的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成功制度。这项制度在我国建立并实行10年来,截至1988年底先后向18万个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累计征收排污费70.5亿元。10年来,全国累计从排污费中拔出重点污染源和综合性治理措施补助资金达51.6亿元,约占我国同期全部污染防治费用的15%。征收排污费触及了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使企业经营者由消极被动转向积极主动地找污染防治,排污收费制度为发展生产,保护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对促进企、事业单位防治污染所产生的效益是多方面的,现选登部分与此内容有关的报道,集中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今年十月二十一日在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李鹏主持了会议并作了总结发言.会议讨论了并原则通过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会上,李鹏副总理首先让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曲格平同志,作关于征收排污费工作汇报及排污收费改革办法的说明.曲格平同志说,使用好排污费,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李鹏副总理  相似文献   

18.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被重视。江苏省根据国家《“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了《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之后由江苏省环保局、物价局、财政厅又颁布了《江苏省按排放水污染物总量征收排污费试点暂行办法》,确定六个城市先试行,提出对36种排放水污染物同时计征排污费(即多因子总量收费),对每种污染物,均按其污染当量数和单位污染当量收费值计算排污费,并按排污单位的行业及接纳排放废(污)水的水体  相似文献   

19.
陈刚宁 《环境》2003,(10):18-19
从2003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的排污收费制度,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环保部门每月或每季根据排污申报登记表的内容和现场检查情况,核定排污量和征收排污费;环保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  相似文献   

20.
江苏省于1997年11月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水污染物总量收费试点工作,经一年多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江苏省最近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水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定实施了《江苏省按排放水污染物总量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省境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执行总量收费办法,按若干种主要污染物同时计征排污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超标排污项目,淮河、太湖流域的超标排污单位以及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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