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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耕还林政策交替期是首轮退耕补偿到期、延长期退耕成果巩固以及新一轮退耕规模扩大的关键时期。本文以土地依赖为视角,基于补偿到期农户农林业生计分析,探究土地依赖对农户复耕意愿的影响。利用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课题组2015年11月陕西延安吴起县所收集的农户调查数据,建立内生样本选择三阶段模型,从农林业收入和劳动力投入两方面分析了退耕补偿到期农户的土地依赖程度,及其对农户复耕意愿和计划复耕程度的影响。研究表明,退耕还林政策交替期退耕补偿收入及退耕地上相关收益较少,不足以支持补偿到期农户发展替代生计和保障口粮安全,农户对土地生产的需求会构成其复耕或不愿退耕的重要原因。农户对土地的依赖与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之间并非简单的冲突对立关系,补偿到期农户对土地的收入依赖程度越强,其复耕的可能性越低,计划复耕程度越低,可见,一定程度的土地依赖为其发展多样化生计提供生存基础和粮食安全保障,反而会促使农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反,补偿到期农户对土地生产投入越多的劳动力,其复耕的意愿越强,计划复耕程度越高。因此,保障退耕还林成果的可持续性重点在于提升农户农林生产效率,发展劳动集约型土地生产,优化农村劳动力配置。此外,以农村扶贫与发展为目标的移民搬迁工程在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同时,对农户退耕还林行为的可持续性也有重要、积极的影响。退耕还林工程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农村扶贫与发展项目相结合,更有助于实现贫困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双赢目标。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4个乡镇8个村,120户农户的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分析退耕还林对退耕农户利益的影响,针对西部退耕还林经济补偿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西部退耕还林经济补偿机制的建议,从而对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巩固还林成果,持续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文旨在提高重启的退耕还林项目生态、经济双目标实现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如下:1理论研究。利用丁伯根和丁伯根-博弈纳什均衡理论,分别从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和县级政府政策执行视角,讨论现有退耕还林政策多目标实现的有效性和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效搭配的存在性。2实证检验。论文首先利用贵州省既属(国家)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区又属第二次石漠化调查区的64个县(市、区)作为样本检验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性,用"石漠化改善率"作为项目生态目标的检验结果表明项目的生态目标实现是有效的,而用"县域2005年参与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在2011年的人均纯收入"作为项目的经济目标进行检验的有效性未通过检验。接着,论文利用贵州省晴隆县多政策配套实施退耕还草项目的结果来检验有效政策搭配的存在性,用"植被盖度"、"土壤冲刷量"和"径流量"三个指标来反映项目的生态效果并利用观测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退耕还草项目具有较显著的生态效果。用晴隆县实施退耕还草项目乡镇的农户"家庭总收入"指标反映项目经济目标,并利用农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项目的经济目标实现是有效的。3研究结论。从政策设计角度看,退耕还林项目无法通过自身有效地同时实现生态、经济目标;从县级政府政策实施的角度看,若县级政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中能整合性地配套相关政策,则项目存在"有效政策搭配",即项目可同时有效实现生态、经济双目标。因此,在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中增加生态考核指标,进而在县级层面通过政策搭配谋求退耕还林多目标的有效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显得现实与可行。  相似文献   

4.
论文旨在提高重启的退耕还林项目生态、经济双目标实现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如下:1理论研究。利用丁伯根和丁伯根-博弈纳什均衡理论,分别从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和县级政府政策执行视角,讨论现有退耕还林政策多目标实现的有效性和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效搭配的存在性。2实证检验。论文首先利用贵州省既属(国家)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区又属第二次石漠化调查区的64个县(市、区)作为样本检验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性,用"石漠化改善率"作为项目生态目标的检验结果表明项目的生态目标实现是有效的,而用"县域2005年参与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在2011年的人均纯收入"作为项目的经济目标进行检验的有效性未通过检验。接着,论文利用贵州省晴隆县多政策配套实施退耕还草项目的结果来检验有效政策搭配的存在性,用"植被盖度"、"土壤冲刷量"和"径流量"三个指标来反映项目的生态效果并利用观测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退耕还草项目具有较显著的生态效果。用晴隆县实施退耕还草项目乡镇的农户"家庭总收入"指标反映项目经济目标,并利用农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项目的经济目标实现是有效的。3研究结论。从政策设计角度看,退耕还林项目无法通过自身有效地同时实现生态、经济目标;从县级政府政策实施的角度看,若县级政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中能整合性地配套相关政策,则项目存在"有效政策搭配",即项目可同时有效实现生态、经济双目标。因此,在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中增加生态考核指标,进而在县级层面通过政策搭配谋求退耕还林多目标的有效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显得现实与可行。  相似文献   

5.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产生活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退耕还林工程与农户的关系对于退耕还林后续问题解决,完善工程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在准格尔旗多年农户调查的基础上,对该旗退耕还林工程初期(2002年)和后期(2010年)农户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对比研究,主要探讨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家庭结构、收入水平和结构的影响,以及农户对退耕还林态度、禁牧圈养态度变化和对退耕还林工程评价,最后分析了农户返耕决策.研究结果表明:受访农户平均年龄由2002年的35.02岁上升为2010年的45.32岁,年轻农户比重明显下降;户均人口从2002年的3.75人下降到2010年的2.8人.农户人均毛收入由2002年的1 332.03元增长为2010年的5447.77元;收入结构也由牧业为主转为外出务工为主;养羊农户比重明显减小,但户均规模有增大的趋势.农户依然高度支持退耕还林,但对退耕补贴的满意度下降,大部分依然赞成禁牧和圈养,但支持力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农户将退耕地返耕可能性较小,且大部分受访农户还支持进一步退耕.  相似文献   

6.
基于碳汇效益视角的最优退耕还林补贴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考虑到当前世界气候变化大背景下各国政府对碳汇的重视,本文基于碳汇效益内部化和农户与政府行为的相关假设,设计了一个决定最优退耕还林补贴标准的框架,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本研究首先建立了碳汇效益函数,并将其纳入土地期望收益模型,计算出社会效用最大化条件下的林木最优轮伐期;同时,将造林补贴纳入农户退耕还林决策模型之中,探索激励林农在最优轮伐期内不砍伐条件下,使政府财政支出净现值最小的退耕还林补贴标准;最后用黄土高原常见的退耕树种刺槐为例进行实证模拟,实证结果表明:黄土高原区的最佳退耕还林补贴年限为16年,补贴标准的原则是每年给予退耕补贴3 985.93元/hm2,这说明了现有的退耕还林年限还是合理的,但其实际补贴额度则低于研究中的最优补贴额度,说明现有的退耕还林政策对于农户的激励作用有限。因此,建议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黄土高原区的补贴标准,这样从考虑碳汇效益的角度出发,可以同时实现农户、政府与社会的三方共赢。  相似文献   

7.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激励农户自愿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关键,而现有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测算方式没有考虑农户机会成本和损益状况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文章将实物期权理论引入农户收益测算中,通过数值模拟探讨南北不同地区收益不确定条件下成本收益等额补偿的转换边界,结果表明农户退耕的机会成本随时间和地域变动而变动,科学高效的退耕补偿标准也应随之变动。随后,根据2002-2013年相关统计数据以小麦和稻谷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退耕地块上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初值密度和生态林认定标准以杉木和刺槐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造林成本,进而得到退耕还林的造林净收益,通过比较历年种植农作物和造林的净收益,表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呈现波动上升的状态,2002-2009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高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益,2010-2013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低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损。最后,利用几何布朗运动模拟2014-2030年的退耕机会成本的可能走势并与转换边界进行比较,得到粮食产量、补偿标准与农户受损概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下退耕农户的受损概率随农作物产量的增加而增加,随补偿标准的增加而减小,在相同立地条件和相同补偿标准下南方地区退耕农户受损的概率更大。文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政策含义是在中央政府"一刀切"政策现状下,地方政府应结合地域特征和机会成本的变化制定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在选择退耕地块时应考虑地块的立地条件,避免宜耕地被退。  相似文献   

8.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激励农户自愿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关键,而现有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测算方式没有考虑农户机会成本和损益状况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文章将实物期权理论引入农户收益测算中,通过数值模拟探讨南北不同地区收益不确定条件下成本收益等额补偿的转换边界,结果表明农户退耕的机会成本随时间和地域变动而变动,科学高效的退耕补偿标准也应随之变动。随后,根据2002-2013年相关统计数据以小麦和稻谷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退耕地块上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初值密度和生态林认定标准以杉木和刺槐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造林成本,进而得到退耕还林的造林净收益,通过比较历年种植农作物和造林的净收益,表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呈现波动上升的状态,2002-2009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高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益,2010-2013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低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损。最后,利用几何布朗运动模拟2014-2030年的退耕机会成本的可能走势并与转换边界进行比较,得到粮食产量、补偿标准与农户受损概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下退耕农户的受损概率随农作物产量的增加而增加,随补偿标准的增加而减小,在相同立地条件和相同补偿标准下南方地区退耕农户受损的概率更大。文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政策含义是在中央政府"一刀切"政策现状下,地方政府应结合地域特征和机会成本的变化制定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在选择退耕地块时应考虑地块的立地条件,避免宜耕地被退。  相似文献   

9.
生态修复项目对自然与社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78年以来,我国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的生态修复项目,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项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为了讨论这些项目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影响、及其应用前景,本文通过相关文献综述与展评,研究环境修复政策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30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以及其他环保政策使项目区的绿色植被覆盖度迅速提高。但是与撂荒地的自然恢复过程相比,半干旱地区植树造林降低了总的植被覆盖度,导致退化土地面积增加,加剧了当地的沙漠化;同时,由退耕引起的粮食减产部分可以通过在更适宜地区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来补偿,退耕还林工程对中国的粮食安全没有造成负面影响。在大规模环境修复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中国人民对环保政策的态度也在平稳进步。与其相反,由于天然林保护项目所实施的禁采、禁牧政策缺少必要的补偿措施,对当地居民的生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由于只有极少数人认为植树种草应该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目标,当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结束后,许多已修复的植被面临被再一次开垦的危险。由此可见,通过改进农业技术和提供适当的生态补偿,可以在改善环境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避免贫困与环境恶化。同时,必须警惕不适当的技术和政策对环境和社会的危害。  相似文献   

10.
退耕还林政策的激励机制缺陷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运用公共经济学中中央政府与地方职能划分的原则、土地竞租原理和产权经济学理论。分析了退耕还林中地方政府和农民承担的成本和收益损失。认为中央政府在退耕还林中忽视了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不仅对地方政府在退耕还林中的生态贡献补偿不足。而且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工作负担和财政负担。对地方政府缺乏激励;对农民的补偿较之于其在退耕还林中承担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林业经营的巨大风险。现有补偿数量不足。时间短;林地承包经营权限制性强、缺乏可交易性又使产权激励功能弱化。退耕还林要实现“退得下、稳得住、不返弹”的目标,必须加大对退耕还林地区地方政府和农民补偿额度。并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1.
利用抽样调查和收集资料得到的数据,对张掖市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影响从社会、经济和生态三个方面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张掖市退耕还林(草)社会可持续性的评价结果为“较好”;2002—2004年的退耕还林(草)工程在三年内给农户带来了17229.62万元的纯收入;通过三年的退耕还林(草),能增加植物碳量累积(NPP)170658.11t,NEP总量增加44544.94t。同时,还针对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完善提出建议:希望继续增加退耕还林(草)面积,在今后的退耕还林(草)工程中安排合理的还草面积,增加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配套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解决退耕农户关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实证分析的方法,以宁夏地区为例,通过研究该地区2003年200户退耕户和100户非退耕户之间。以及二者与1999年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前的人均粮食消费量和人均食品支出水平的变化,认为退耕户的粮食安全程度比非退耕户和退耕前的农户有了显著的提高,这种提高与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耕地面积呈正相关,而与粮食播种面积比重呈负相关,因而可得得出结论:在生态脆弱地区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并不会影响当地农民的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13.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农户参与意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是非常有效的解决世界生态问题的政策工具集,农户作为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绩效和可持续性。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承担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属国家级限制开发区,自2003年开始,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在此背景下,通过实地调研,运用二项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项目的认知水平很低,主要是客观条件限制和政府宣传力度不足所致;②受生产方式的影响,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内,农区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强于半农半牧区、纯牧区;③对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影响最显著因素是农户对现行退牧还草政策的满意度,其次为农户家庭年收入、牲畜存栏数、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后的收入变化及其对生态补偿项目的支持度,再次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的了解度及其环境意识。基于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农户参与意愿的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退耕还林工程费用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费用有效性评价是工程评价的重要方面。从政策制定和执行角度对退耕还林的费用有效性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利用实地调研数据和相关统计数据.从退耕地选择和造林入手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费用有效性殛其影响因素进行考察.并尝试对这些因素的作用机制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由于缺乏长期的和有效的退耕还林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缺失.使得退耕还林费用有效性的损失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广泛存在。而各利益主体的利益不相害性是影响工程有效实施的基本矛盾。有必要在遇耕还林中确立明确的规划、清晰的退耕地选择标准。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及时有效的反馈和控制机制。构建协调多方利益的长期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从而改进退耕还林工程的费用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应用DEA分析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响应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退耕还林政策实施面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等多项目标,其实施过程是政府和农户水土保持行为共同作用的过程。农户水土保持行为关系到退耕还林的水土治理效果的实现程度。通过建立退耕还林政策和农户水土保持行为指标体系,以及应用DEA(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数据包络分析)模型,以江西省丰城市的梅林镇、湖塘乡和尚庄镇的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对区域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农户水土保持行为响应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区域和同一区域的不同农户具有不同的特点。个体差别:梅林镇15户农户、湖塘乡14户农户、尚庄镇14户农户的水土保持行为属于积极响应型,农户兼业化水平和家庭核心化水平较高是区域的共同特点,分别占各乡镇调查农户的25.86%、24.14%、24.14%,其余旁观响应型、补偿消极型、补偿年限消极型、实施力度消极型、综合消极型,以补偿消极型为主。区域差别:梅林镇和湖塘乡补偿消极型农户明显多于尚庄镇,而尚庄镇旁观响应型比重较高,这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背景有关,梅林镇在区位上优于其他乡镇,经济较为发达,农户的非农收入水平较高,兼业化程度也高于其他乡镇。据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和水土流失治理建议。  相似文献   

16.
粮食补贴政策旨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随着国家粮食补贴资金投入力度的逐年加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提高,家庭劳动时间分配很可能因此而产生调整。本文首先通过构建嵌入粮食补贴政策的农户劳动分配决策行为模型,理论分析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非农就业行为的影响,然后基于粮食主产区安徽省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采用Tobit模型分析方法,实证分析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非农劳动时间供给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非农劳动时间供给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调动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然而,在农业内部工资率低于非农均衡工资率的情况下,这种由粮食补贴政策诱发的农户劳动就业行为变化对家庭经济收入的负面影响将超过当前的转移支付水平;若粮食补贴政策旨在稳定或增加农民收入,那么当前的补贴政策需要进行根本性调整。  相似文献   

17.
生态保护向全社会提供了巨量生态效益。然而,对农户而言,生态环境的改善也造成了胁地效应、野生动物攻击等困扰。与此同时,生态保护行为改变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生态保护前后的收入发生变化,形成经济租金。农户的利益变化直接决定了生态保护受偿意愿,却鲜有研究在分析受偿意愿时全面地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因素。本文将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引入农户的效用函数中,将生态效益分解为生态正效益和生态负效益,将经济租金分解为劳动的经济租金和土地的经济租金,分设三种情景探讨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影响。采用支付卡式条件价值法(CVM)考察陕西省851位退耕还林农户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选取右端截取模型对样本总体和地区子样本分别进行实证分析,验证生态正(负)效益对受偿意愿的弱(强)化作用、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强化作用以及生态效益的边际效应。结果表明:(1)陕南和陕北在受偿意愿、生态正效益、生态负效益、耕地产出和劳动收益上均存在显著差异;(2)从陕西总体来看,生态正效益每增加1项,受偿意愿减少14. 97%,生态负效益每降低一个等级,受偿意愿减少27.46%,生态效益的弱(强)化作用得到验证;(3)耕地产出和土地租金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劳动经济租金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为正,土地的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强化作用得到验证;(4)从陕南和陕北地区分别来看,陕北地区生态正效益的回归系数绝对值更大,陕南地区生态负效益的回归系数绝对值更大,生态效益的边际效应得到验证。据此,本文建议:(1)结合生态效益的弱(强)化作用确定补偿标准,建立针对生态负效益的补偿制度;(2)瞄准低效益土地开展退耕还林,通过劳务输出等方式提高退耕农户收入;(3)建立退耕还林任务配额交易制度,引导退耕还林任务向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倾斜。  相似文献   

18.
生态耕种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保护成效和保障农作物质量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基于江西省11市47县(区)1 488份农户微观调查数据,在计划行为理论指导下,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生态耕种采纳意愿的影响因素开展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有89.85%的样本农户表示愿意采纳生态耕种,并对生态耕种的收益预期和推广预期维持在较高水平;(2)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对农户生态耕种采纳意愿有着显著的影响,其中,生态耕种推广预期、生产交流、邻里效应、政策补贴和技术培训变量是影响农户采纳意愿的关键因素;(3)不同限定条件下,农户生态耕种采纳意愿影响因素具有差异性,其中收益预期、信息传播力度和技术培训对低推广预期农户生态耕种采纳意愿影响更强;风险预期越低,对缺乏交流农户的采纳意愿影响更大;邻里效应小的农户主要受信息传播力度和技术培训的影响;需要政策补贴的农户,生产交流越频繁,邻里效应越强,其采纳愿望更强烈;参加了培训的农户,影响其采纳意愿的因素主要有收益预期与信息传播力度。政府应在加强生态耕种宣传与推广、搭建农户生产交流平台、完善生态耕种补贴与激励政策等方面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相似文献   

19.
影响退耕还林农户返耕决策的因素识别与分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可持续收入能力是西部贫困地区退耕还林农户返耕决策的关键。而可持续收入能力又可以表征为收入水平、途径和结构。以及决定其实现的各种条件。理论分析与调研结果发现.农户可持续收入能力受制于自身资本积累。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三方面。其中.人力和物资等资本存量不足限制了农户在可能的收入途径问的选择;自然条件影响农户依靠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入;基础设施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就业机会缺乏等经济条件制约了退耕还林后短期内农户形成较稳定的收入途径和结构。本文提出政策调整的方向应该是消除这些限制因素的影响。为退耕还林农户可持续收入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以确保退耕还林的长期生态效果的巩固和实现。  相似文献   

20.
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该工程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随着财政补贴陆续到期,却未能解决退耕还林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从博弈论的视角探讨退耕还林实施中的行为主体关系有利于该工程成果的巩固和工程的持续推进.文章首先评述退耕还林的相关文献,然后,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农户与政府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互动关系.文章得出的关键结论有:在贴现因子足够大的条件下任何短期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收益都小于长期合作所带来的长远收益,农户和政府采取长期合作是理性的选择行为;在中央政府先行动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所带来的收益要大于中央政府后行动所带来的收益.基于上述结论,文章提出要确保国家政策的稳定性从而提高政府的信誉度、永久性地对退耕还林农户发放财政补贴、提高农户的贴现值从而稳定其预期、确保地方政府执行退耕还林工程的收益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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