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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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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动目乐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相似文献   

3.
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颁发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现将部分条文摘登如下。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并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怀…  相似文献   

4.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在许多地方提到了女职工应禁忌从事某些劳动的问题,如第6条中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7条和第10条中又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及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为什么要规定女职工禁忌参加这些劳动呢? 禁止女职工从事某些作业,这是因为女性在体格发育和体力上与男性有差别。女性肌肉没有男性发达,约相当于男性肌力的65%。循环在体内的血液量以及血液中的红血球数目和血色素…  相似文献   

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为了保护孩子和母亲的身体健康,我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对孕期的妇女都给予了特殊保护,各用人单位都应遵守执行。l、劳动权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不得裁减怀孕的女职工。2、某些劳动的排除。(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禁止从事下列劳动:()作业场所空…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做出专门规定。 新的《工会法》共有四十二条,涉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七条。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工作)时间的规定,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  相似文献   

7.
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发布《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该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6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而制定。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职工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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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现有职工2200多人,其中女职工12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63%。公司建成11年来,我们依据女职工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认真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和投身特区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被省、市工会评为女职工组织先进单位。 我们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采取了一系列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 1、建立女职工五期保护制度。我们公司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待遇,原则上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来执行。凡怀孕三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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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劳动安全》2000,13(1):44-44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58条规定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是指国家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子女的需要 ,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其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保护其安全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 ,所采取的有别于男子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如下几个方面 :1 就业和报酬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 ,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2 一般禁忌从事的劳动  禁止用人单位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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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平 《劳动保护》2000,(2):17-17
据我国《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是指国家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子女的需要,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其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所采取的有别于男子的特殊保护。女职工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如下几个方面:一、就业和报酬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一般禁忌从事的劳动禁止用人单位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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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最近,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就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国务院1988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我国建国以来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方面的权益,减少和解决她们在劳动中因生理机能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与健康的第一个比较完整的专项法规,也为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个规定。为此,通知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本规定的自觉性。保护妇女在劳动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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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湖南湘潭江南机器厂十事业部工会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了贯彻《规定》的7条实施细则,并且做了10件好事: 一、在优化组合中正确安排女工。在厂里优化组织生产过程中,建立了一个生产沙发床的临时班组。工会和行政部门优先吸收女工参加,怀孕和哺乳期女工受到保护,保证了女职工在深化改革中的地位。 二、为怀孕女工调换工作。104车间一位怀孕女工在有涂漆作业的环境中从事重体力劳动,身体感到不适。工会主席和女工委员根据国务院规定的第七条同车间主任协商,这位女工被调往一个合适的工作岗位。象这样调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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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某单位“三期”内的女职工王某 ,因被单位除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等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保护“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莱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职工申诉后 ,立即立案审理 ,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 ,依法公正予以裁决 :因王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给予除名处分 ,行为合法 ,处理得当。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维持原单位的处理决定 ,王某败诉了。作为“三期”内的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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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颁布五周年之际,劳动部、全国总工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决定组织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部分地区的企业和“三资”、乡镇企业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以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三月底以前任选50个企业,计划单列市任选30个企业抽样调查本地区贯彻执行规定的基本情况;检查贯彻中的主要问题、主要难点、解决的办法,以及目前尚未落实的规定和症结所在。同时,要求检查工作还要结合当前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所面…  相似文献   

20.
包冬冬 《劳动保护》2024,(3):76-77+5
<正>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内女职工上班期间返家哺乳、哺乳结束后返回单位工作,往返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上下班途中”,在此过程中因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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