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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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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益诉讼源于罗马法。古罗马的公益诉讼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由市民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虽在古罗马时代就已存在,但引起广泛关注是在20世纪。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日益社会化,公害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被不断重视。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和其他相关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也是针对保护个体环境权利及相关权利的"环境私益诉讼"而言的。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起诉人应当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公益诉讼则不要求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要求起诉人是法律关系当事人。  相似文献   

2.
就当今德国来看,撤销诉讼和课以义务诉讼等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以实体法上的权利(通常包括私权、公权等)为限,法律上值得保护的利益亦属之,换言之,诉讼利益已经由传统的狭义的权利概念扩大到法律所保护的法定利益乃于值得法律保护的事实上的利益,此外其依据也不再以一般的成文法规为限,还及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一般法原则”所生的不成文权利,仅以撤销诉讼为例,依据现行《行政法院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原告应当主张其权利因违法行政处分而受到侵害始得捍行政诉讼,而原告所主张的权利侵害,究竟要达到以何种程度才能符合诉权的要求,在学说和实务中均采用“可以性理论”,即原告除了主张其权利受到行政处分的侵害外,其权利的侵害还必须于少具有可能性,其诉讼方为合法,而在具体判断上,认为《行政法院法》第42条第2款所规定的“权利”不仅指主观的权利即法律上所保护的利益,也包括宪法权、习惯法上的权利和基于一般法则所生的不成文权利,这样,除了以主观公权之有无判断诉讼资格是否存在外,许多案全怨以宪法上的基本权为根据提起诉讼,实务上亦承认关系人可以直接基于基本权之规定而取得诉讼资格,当原告值得保护的个人利益被任意忽略或作为基本权的权利受到严重而不能忍受的侵害时,关系人即可提起行政诉讼,如第三人竞业诉讼,可基于基本法第2条第2款关于自由权的保障提起撤销诉讼,也可以依据该条款关于生命权、身体权等人格权益的保障捍邻人诉讼,百建筑法上的邻人诉讼,得直接基于基本法第14条关于财产权的规定提起撤销诉讼等。此外学说和实务也承认基于由宪法和法规整体所演绎出的“一般法原则”,如原告具有值得保护的事实上的利益,也有诉讼资格,这是基于建筑法而发展出来的“顾及原则”或“应予基酌原则”。该原则认为在人民具有值得保护的事实上利益时,行政机关为一个决定时应予考虑、基酌原则“,该原则认为,在人民具有值得保护的事实上利益时,行政机关为一个决定时应予考虑、基酌或顾及,若对此任意的不予考虑、基酌或顾及。则人民可以受侵害为由提起撤销诉讼,可见,“顾及原则”或“应予基酌原则”的适用,使值得保护的“事实上利益”也成了“公法上权利”而被允许提起撤销诉讼,由此,对于那些规定人民参与行政程序的法规,只要该规定并未明显地以使行政机关获得更好的公共利益为目的,则在此范围内该有关公民被承认具有整体上被保护的法律地位,可提起行政诉讼,而具体到环境行政诉讼,则基于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众参与环境行政程序的规定,环境权益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处分而遭受或可能遭受侵害的,利害关系人得珠起撤销之诉、课以义务之诉等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地方改革实施方案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作出宽窄不一的规定,实质上是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范围趋同,因此产生如下问题:跨区域损害事实管辖冲突;增加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衔接难度,尤其在赔偿磋商前置要求下,隔绝以刑事附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替代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能;扩张正当性基础欠缺。摒弃致力于科学划分"自然资源""环境公益"和"生态环境"三者界域的传统方法,通过赋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转委托的法定权利,遇有界限不明情形可直接授权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化解彼此间应用隔阂。  相似文献   

4.
我国环境诉讼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灿发  冯嘉 《环境保护》2016,(15):11-14
我国环境纠纷投诉数量巨大,但环境诉讼数量偏少,其原因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不当干预环境司法、环境诉讼成本过高、环境诉讼中举证难度较大、司法机关对群体性诉讼管辖规定的不合理等。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健全和完善环境诉讼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废除"土政策""土解释";尽快健全和完善环境司法鉴定制度,为诉讼当事人收集环境诉讼证据提供条件;应当降低环境诉讼的成本,实行环境诉讼费的减、缓、免和环境法律援助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降低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和范围。  相似文献   

5.
《环境保护》2015,43(2)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情况做出了细致规定。然而,现阶段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诉讼主体能力、法规依据、诉讼成本分担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提出了细化相关规定、健全法律法规、分担诉讼成本等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许多侵害公众环境权益事件的频频发生,有些甚至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迫切需要。但中国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立法规定上存在缺陷,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应该赋予环境保护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公民、环保社团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展,来维护我们公众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7.
环境公益诉讼,是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和救济环境公益的重要法律手段。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美国环境法律中具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维护公民环境权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美国法律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将会对建立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8.
刘丹 《环境保护》2023,(6):28-31
近年来,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司法机关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在气候变化治理的司法应对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对涉碳“气候变化应对类案件”的类型进一步细化,为相关审判实践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但是,我国司法机关要应对真正的气候变化诉讼,还存在程序法和实体法方面的障碍。构建我国气候变化诉讼的司法进路,在明确未来气候变化诉讼的公益诉讼发展方向,发挥气候变化诉讼的政策落实功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和环保组织公益诉讼并行发展的基础上,应在既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模式下,从统筹公益诉讼调整对象、扩充适格当事人的范围、明确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违法性标准、改良诉前检察建议制度等方面做好程序设计和司法准备。  相似文献   

9.
中国目前没有对环境权作出具体规定,而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亦散见于部分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尚不完善,也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尤其是能够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方面有待进一步充实,因而导致中国当下在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应充分吸收地方实务中的检察机关诉讼和环保组织诉讼,借鉴发达国家公民诉讼等先进经验,构建起公民直接提起诉讼与公民诉权受阻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相结合的主体制度,同时完善环保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补充性制度,构建适合于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体制。  相似文献   

10.
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环境诉讼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现行的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下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后即可立案.立案登记制有助于解决环境案件“立案难”问题,对行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将产生积极影响.改为立案登记制后,环境案件数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此人民法院和环保部门应当早作部署.立案登记制对环境案件当事人可能带来起诉不足的风险,应避免盲目起诉.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侵害公众环境权益的事件的发生,有些甚至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迫切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我国现在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的立法规定上存在缺陷,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应该赋予环境保护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公民、环保社团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扩展,来维护我们公众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12.
新《环境保护法》规范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范围,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要将其规定真正实施,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尚未作为一种诉讼类型,提起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范围仍未明确,缺乏环境公益诉讼具体规则,民间环保组织可能会无意愿或者无能力提起公益诉讼,司法体制改革滞后可能会使人民法院不能积极立案,而且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制度也缺乏必要的衔接。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应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类型,清晰界定并逐步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提升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能力,稳步推进环境审判体制改革,制定和健全环境公益诉讼规则,保障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制度的配套与衔接。  相似文献   

13.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了具体规定,法律上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架构已经搭建。但在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的大门并未真正打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仍面临着一些困境。当下,最有必要也是最有效率的解决途径就是要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作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导力量,推进我国环境司法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14.
环境权是环境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环境立法、执法、环境管理和诉讼的基础,也是环境法学和环境法制建设中的基本理论。环境权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主张和一种新的法律理论,目前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对环境权有不同的理解。笔者根据各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和环境权理论,将环境权界定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合理保护适宜环境的义务。”现将个人环境权、单位环境权和国家环境权的含义和作用概述如下:  相似文献   

15.
美国环境法上的公民诉讼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谦 《世界环境》1999,(3):17-18
公众参与原则是目前各国环境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原则。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里约宣言》明确提出:“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有关市民的参与下,在有关级别上加以处理。……应当让人人都能有效地使用司法和行政程序,包括补偿和补救程度”。美国环境法在很多方面都是走在世界前列,其中普遍规定在各种环境保护法律中的公民诉讼条款更是美国环境法的一大特色。该制度赋予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揭发企业违反法定环保义务或督促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积极执法,是公众参与原则在立法上的具体体现。本文试图对美国环境法上的该…  相似文献   

16.
印度的环境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栾志红 《环境保护》2007,380(9B):72-74
印度是较早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国家之一,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规定严格的适用条件不同,印度采取了积极鼓励公益诉讼的做法,制定了富有特色的印度环境公益诉讼模式。[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环境公益诉讼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公益诉讼是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环境权益的基本形式和有效途径,也是最后屏障。从国内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出发,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经验,提出了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若干立法建议,旨在探索一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保护新思路。  相似文献   

18.
环境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判决环境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环境诉讼的基本原则就是指对上述诉讼活动有着直接指导意义的准则。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环境诉讼活动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活动一样必须遵守的原则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两审终审原则;公开原则;合议原则;回避论原则;民族语言文字原则;辩论原则等。环境诉讼除应遵守上述原则外,根据其诉讼特点,还有其特有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9.
周晗隽  姚贝 《环境保护》2016,(16):73-76
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未呈井喷式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对原告的起诉激励机制。经济学的有限理性假设以及共有物品理论为环境公益诉讼激励机制构建了理论模型。美国在环境公民诉讼中规定了公益律所与法律服务机构、败诉方负担规则、告发人诉讼规则,印度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规定了调查委员会制度、信函管辖制度、执行监督机构制度。通过对美、印两国具体激励机制的借鉴,我国可以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院调查取证能动性、构建胜诉取筹制等方面对环境公益诉讼激励机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0.
胡亮亮 《环境》2005,(9):68-69
谈起我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农民陈法庆是一个不能不提到的名字。2002年6月陈法庆进行首宗环境公益诉讼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并参与了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讨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境公益诉讼成为代表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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