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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日前,省安监局制定了《吉林省安全生产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的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办法适用于全省安监部门的执法案件公开裁定活动。安监部门对执法对象拟作出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按不低于同类执法案件(案情相似、违法行为相同的案件)数量10%的比例,召集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公开裁定。  相似文献   

2.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内,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自由裁量的权限。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如,《安全生产法》第8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相似文献   

3.
<正>日前,相关安监部门通报了2017年度第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违法单位及个人。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企业为何被罚、被曝光吧!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车间未设置安全设施设备2017年2月27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振昌胶黏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4.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涉及的法规、标准较多,导致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办理中法律适用、自由裁量、证据采纳等方面较繁琐,久之办案人员采取“打包”适用程序法进行处罚,因而出现办案墨守陈规、依葫芦画瓢的现象,对违法企业行政处罚的震慑力尤为不足。  相似文献   

5.
《江苏劳动保护》2011,(4):52-5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组织日趋多元化,给正确认定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主体带来一定的困难,而准确认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主体(以下简称“被处罚主体”),又是安监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程序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开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之一,也是政府监管执法的新型实效性确保手段。公开劳动保障违法案件需要考虑其双重特性,根据具体情形进一步厘清监管目标,权衡案件公开之必要性,从扩大公开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时机、统一主动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区别对待公开内容等四方面予以完善,充分发挥监管执法手段的预防与惩处作用,建立规范全面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7.
2009年4月,周某等三人在佛山市公务员考试中,因其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而被认定体检不合格,之后,周某等人向地方法院起诉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法院责令该局认定他们体检合格,并按程序对其进行考察录用。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三名人员败诉。作为国内首例公务员录用体检和基因检测技术相结合引发的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此案被称为全国“基因歧视第一案”。  相似文献   

8.
《中国劳动科学》2011,(3):46-48
本案是一起有关年休假补偿的劳动争议案件。本期“以案论法”首先讨论其中涉及到的年休假的适用条件问题。此外,关于本案中还涉及到的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认定及补偿是否需要考虑劳动关系结束的方式,本案的裁决与认定中的问题,以及用人单位约定给予劳动者高于法定天数,但未执行的,如何确定补偿等,我们将在下期进行深入讨论。  相似文献   

9.
"事故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偶尔违法也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即使违法,也不能立即处罚,还有一次改正的机会。"这是一些安监人员在企业检查时听到的声音。"一次改正的机会"即《安全生产法》中诸如"……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为此,上海市总工会在2011年上海"两会"上递交1份提案,建议取消《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中"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作行政处罚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企业保留弥补的机会,但是否也为事故的  相似文献   

10.
镇江市安监局按照(〈2008年镇江市安监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安排,今年8月,组织7个辖市区安监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一次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对2005至2007年以来的行政处罚等近100件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决定、处罚的执行、案卷整理等方面。各参加评查的单位都十分重视此次案卷评查工作,  相似文献   

11.
"事故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偶尔违法也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即使违法,也不能立即处罚,还有一次改正的机会。"这是一些安监人员在企业检查时听到的声音。"一次改正的机会"即《安全生产法》中诸如"……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为此,上海市总工会在2011年上海"两会"上递交1份提案,建议取消《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中"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作行政处罚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企业保留弥补的机会,但是否也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更多可能?如果检查时发现隐患就立即处罚,是不是又过于严厉?本刊围绕此话题邀请专家和安全监管人员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12.
《江苏劳动保护》2020,(6):43-44
省安委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第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一、基本情况(一)执法检查情况。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执法检查企业14114家次,出具文书29566份。暂扣或吊销证件23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40家.曝光企业509家,联合惩戒企业7家,纳入“黑名单”企业9家,移送案件15件。  相似文献   

13.
动态     
常州市依法行政取得成效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因“案卷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重点环节音像记录完备、复制件相关要素齐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完善”,被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优秀单位”;执法支队许金平、蒋宏伟经办的常州顺洋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王贵龙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2019年度十佳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  相似文献   

14.
<正>近年来,由于受片面政绩观、发展观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不少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这一现象既反映出中小城市发展的迫切渴望,同时也反映出现有项目审批机制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未批先建"的表现形式《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  相似文献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是时代的要求,有助于环保资料的共享,有利于环境决策与管理,有利于全民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信息公开给环境影响评价领域现有架构带来诸多挑战,包括评价对象的细微调整可能演化为环境纠纷的焦点,涉密内容的处理需要足够慎重,著作权的维护机制亟待建立等。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尚需解决"秘密"界定依据欠缺、信息公示平台混乱、公示追责机制欠缺等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6.
王定军   《现代职业安全》2013,(12):72-73
2013年上半年,江苏省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办理的一般案件中有2起值得和大家探讨,分别是1月份某轮叶厂“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6月份某仓储工程公司“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案”,2起案件现场隐患情形相同,执法文书表述一致,但适用法律依据、处罚结果却大不相同。  相似文献   

17.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在用人单位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监管部门监测职业病危害、现场监督执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关系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能否公正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重要因素。《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了14项定量指标,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率、建设项目预评价率、控制效果评价率、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以及粉尘、毒物和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等6项指标,都必须依靠技术服务机构的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18.
一、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审批手续履行不到位,违规建设现象普遍 不少新设立化工生产企业相关审批手续履行不到位。一些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运行等现象。造成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建设等现象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企业主包括地方政府急于见经济效益,忽视国家对化工项目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有的是对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审批程序把握不准,盲目开工建设.结果有些审批手续迟迟办不下来。在这方面,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好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改革攻坚过程中涉及安全监管的矛盾和问题,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搞好服务、提供指导。[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为研究探讨我国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改革方向和政策建议,分析了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产生的影响,以及我国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存在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任务不清晰、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介绍了美英等工业化国家安全监管执法的经验和我国5个行业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改革的政策要求。研究提出:我国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改革的大方向是“大安全综合”“检查、处罚和强制执行三权分离”的行政执法队伍体制,力量配置上主要是以设区市为主体组建市级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队伍、县级执法队伍作为其派出机构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相似文献   

2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权案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应同时包含以下两个认定要件,一是已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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