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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的通过不仅标志着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从此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也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写下了重要的一笔。至此,我国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重点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宣告完成。毫无疑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作为其中关键性的一环,将为促进我国声环境质量的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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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九条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进行的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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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2015,(5)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如何引导公众有序、有效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是《气候变化应对法》制定时应当考虑的问题。目前,各界在《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立法定位,气候变化应对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气候变化应对立法中的公众概念,气候变化应对中公众参与的情形、方式、环节、程序和保障,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公益诉讼,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体系建设,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规定方式等方面,既存在某些共识,也存在一定分歧,值得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时参考和借鉴。科学、全面、合理、可操作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设计,有利于发挥公众的法治主体地位,壮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力量,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参与气候变化的平衡格局,促进三方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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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2015,(4)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如何引导公众有序、有效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是《气候变化应对法》制定时应当考虑的问题。目前,各界在《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立法定位,气候变化应对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气候变化应对立法中的公众概念,气候变化应对中公众参与的情形、方式、环节、程序和保障,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公益诉讼,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体系建设,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规定方式等方面,既存在某些共识,也存在一定分歧,值得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时参考和借鉴。科学、全面、合理、可操作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设计,有利于发挥公众的法治主体地位,壮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力量,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参与气候变化的平衡格局,促进三方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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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同时监管办法》),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十八条,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在借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部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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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职工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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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已经于2002年5月12日颁布实施,作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本条例对于规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定位、几个特别的法律制度和规定、条例的几个特点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一、起草条例的背景(一)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客观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18条“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的规定,客观上要求尽快出台高毒作业特殊管理条例。卫生部经过多次论证,早在2000年《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前就已委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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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11)
<正>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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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 《劳动保护》2012,(2):70-71
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于当日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此次修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将原来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修改为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据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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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对违反法律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所采用的强制当事人依法办事的法律措施。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保障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