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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环境保护》1988,(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环境保护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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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环境保护》1993,(2):62-63,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促进锅炉行业科技进步,减少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燃煤锅炉最高允许烟尘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及锅炉初始排放最高允许烟尘浓度和烟气黑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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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辉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986,(1)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分别于一九八五年二月和十月四日批准了十五项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其中包括八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七项分析方法标准,现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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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文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0,45(4):7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至今,已施行了38年。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保护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海洋污染防治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本文在梳理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1次"大修"和3次"修补"的基本情况和分析了各次修法的时代背景、主要目的和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提出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已无法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必须进行第二次"大修"。本文分析了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必要性,研究提出应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同时建议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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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是在以GB 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核心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是根据当时我国土壤环境研究水平并结合土壤环境管理要求而制定,在一定历史时期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复杂化,该标准逐渐暴露出土壤类型和污染物控制项目覆盖面不全,与其他相关标准有部分重复、衔接性差,以及在实际工作中适用性差等问题.因而,以该标准为核心的整个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在完整性、系统性、协调性和适用性等方面存在不足.在系统梳理我国现行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成及存在问题,分析其他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制订方法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壤环境管理需求,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优化方案,主要由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修复目标值和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标准体系、土壤相关配套标准体系和土壤环境基础标准体系四大类标准体系组成.此外,基于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的污染物土壤环境基准是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系列标准制订的基础.作为环境管理的基础手段,优化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可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土壤环境保护法》的制订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根据土壤环境具有地域性强、差异性大的特点,建议尽快出台《土壤环境保护法》,明确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各自的定位与关联,推动制订地方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国家则应集中开展土壤环境基准、标准制订技术规范等相关研究,为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完善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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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修改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颁布实施,至今已达17年之久.近年来,《环境保护法》修改已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自2002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建议和提案不断增加,呼声强烈.2004年以来的3年中,"两会"共接到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建议和提案35件,占环保立法建议和提案总数的近一半;多达4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建议.盛世修法,正当其时.《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现基于初步研究,就《环境保护法》修改提出以下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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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一直是综合性海洋环境保护法,也应当继续保持其"综合性"定位。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按照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海洋环境保护法》应当确立海区管理权,明确海区管理局的职权;把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法律化;为海洋环境的多方元共治提供法律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应当对防治海洋污染损害、防治海洋资源损害、保护海洋生态、防治海洋地理环境不利变化等4个环境保护事务领域全面设立行为规范,按照在各事务领域开展环境保护的需要创设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应确立自身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为实现海洋环境法体系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良性对接做出安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