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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论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一个举证责任的再分配,其基本考虑乃在于要衡平受害人和致害人间基于环境侵权之制度特征所致的信息不对称和地位的不对等。对现有环境民事侵权中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所涉及的归责原则、侵权构成要件、因果关系推定以及当事人举证与法院依职权推定相结合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是立法和司法需要加以重视的方面。  相似文献   

2.
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推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环境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在环境侵权诉讼中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推定是指法官根据法律规定,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定环境加害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允许当事人提出证据予以推翻的规则.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实质上是直接将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加害人.受害人证明基础事实的方法有很多,但标准只有一个,即须达到高度盖然性.加害人对基础事实的反驳属于反证,而对推定事实的反驳则是本证.开展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推定讨论,对建立我国环境侵权诉讼理论体系以及实务操作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二元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社会问题。对于因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环境侵权,通过保险制度来解决因环境污染所导致的损害,日益成为众多环境法学者关注的问题。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建立在侵权法和责任保险理论之上,成为解决环境侵权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环境侵权责任保险问题,国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环境责任保险予以干预,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模式。我国应构建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并存的“二元化”的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4.
在推进废旧家电资源化的进程中,合理界定回收处置阶段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和责任至关重要.目前相关研究大多是定性的阐述,本文对回收主体的利益和责任进行了定量研究.依据受益者负担原则,废旧家电污染的责任发生在产品消费后阶段,造成的环境外部成本应由制造商、分销商、消费者和政府等受益主体来承担;基于Stackelberg博弈理论,考虑制造商参与销售和回收渠道不同情形下的经济效益、回收废旧家电的生态效益,建立了回收主体的利益数学模型;依据责权利对等原则,确定相关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并通过例证予以说明.结果表明:参与回收的主体不同,制造商参与渠道的程度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分配比例、应承担的环境外部成本和回收处置阶段的责任比例也会发生变化.研究结论为建立规范的回收体系,实现废旧家电的再生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5.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与碳减排形势严峻,减少碳排放需要生产者、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也需要世界各国的携手合作。科学合理的碳排放责任评价方法辅以针对性的减碳政策可以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有效促进各方采取减碳行动,同时也有利于各利益相关方接受并承担自身相应的减排义务促进国家之间的减排合作,是推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基础。基于上述出发点,并借鉴已有的环境责任核算研究,碳排放责任应同时符合标准化原则、一致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以实现尽可能有效促进多方碳减排行动的目标。目前现有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主要有生产者责任法、消费者责任法和各类责任分摊法,但这些方法均尚存争议,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原则,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针对以上问题,作者在对已有的碳排放责任分摊方法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碳排放责任分摊的新方法“基于基准值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新方法基于产品碳排放基准值划分排放责任,在能耗与材耗的问题上统一了核算边界,并且在使生产者和终端消费者共同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实现了其排放责任与可采取的减排行动相对应,形成了核算生产和消费各环节碳排放责任的框架体系。在这一框架下,生产者追求生产时的节材与高效,而终端消费者则追求减少非生产能耗和高碳产品的消费。同时,通过管控消费领域的碳排放责任即可实现对全社会直接碳排放的控制,避免了碳排放配额对生产侧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新方法为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新的参考依据,有助于促进中国生产和消费两侧的碳减排行动,也为国际社会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提供了新视角。  相似文献   

6.
关于政府环境责任科学设定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环境立法需要科学设定政府环境责任,其指导思想是通过拓展政府环境第一性义务即政府环境职责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强化政府环境第二性义务即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增强政府执行力,设定的原则是依据公众环境公共需求设定政府环境责任和设定政府环境责任应在政府能力范围内。  相似文献   

7.
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影响一直受科学家和国际组织的广泛关注。在现有的科学技术无法确切论证气候变化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及对小岛和低地国家带来损害情况下,该议题自提出至今的进展都举步维艰。本文对议题谈判进展及各方立场进行梳理,提出未来谈判和规则的制定应以全球气候正义为价值衡量标准,树立整体观上的气候正义理念。并对气候正义内涵进行具体解读:一是以人权保护为维度,指出保护小岛和低地国家的基本人权是实现气候正义的逻辑前提;二是指出应当基于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传统分析视角,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作为设定权利与义务分配机制时的基础标准;三是气候正义要求一国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领土无害使用原则,负有不污染和破坏他国环境和生态的义务,如违反便可能引发国家责任或惩戒。本文进而以气候正义为价值指引提出三种救济路径:一是国家责任路径,以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的规则或原则为法律依据,根据一定的规则,来判断当事国的损害行为或结果是否构成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二是国际环境规制路径,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确立的遵约与履约机制下解决问题,利用市场机制和激励手段如基金和保险支持制度来救济或补偿损失与损害;三是国际环境争端解决路径,主要以磋商、协商、和解、谈判等非强制性方式及国际仲裁、国际司法的法律手段解决气候争端。在救济路径上,应以全球规制路径为主,以国家责任路径为补充,以环境争端解决方式为程序性保障。中国基于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推动者,应表明立场,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为谈判基础,加强南南合作,履行国际气候承诺,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进该议题的国际谈判。  相似文献   

8.
"扩大生产者责任"原则及其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总被引:17,自引:2,他引:15  
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实践模式,是有效协调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扩大生产者责任”(EPR)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基本理念,是实现循环型社会的主要政策工具。从“扩大生产者责任”原则的目的和定义入手,指出扩大生产者责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鉴于生产者在产品生命链中的核心作用。扩大生产者责任可以有效地实现废弃产品回收责任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分配,实现产品废弃物回收成本的最小化,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摸式。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实现农村环境的有效治理,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无论学者如何强调PPP模式的意义、如何强调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组织的作用,研究最后基本都会指向政府责任。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重新强调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特别是将其置于元治理视域下进行论析。元治理即治理的治理,元治理并不排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但更加重视和强调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根据元治理理论,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责任可以界定为:农村环境治理成本的承担者和多元治理体系的构建者,PPP模式的设计和监督者,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支持者和农民参与治理的引导者。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中政府责任担当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政府农村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治理体系不完善、PPP模式中政府监督责任弱化、对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支持不足以及对农民参与治理的引导不够。元治理视域下农村环境治理中政府责任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承担起最主要治理主体责任,而且需要政府积极引领其他主体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中来,形成治理合力。具体而言,应以财政投入增加和多元治理体系构建实现政府最主要主体责任,同时,政府应以监督责任强化为重点保障PPP模式实施,以发展能力提升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以环境意识和制度信任水平提高等引导农民参与。  相似文献   

10.
我国区域间存在广泛而密切的经济关系。任何一个区域的能源消耗既满足了本地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时又支撑了其他地区的经济活动。科学、公平地核算区域能耗责任不仅有助于识别各区域对全国能耗的贡献,也有利于制定有效的跨区域能源政策。由于各类经济主体使用能源的动机是为了获得各种经济利益,因此利益原则被普遍认为是能耗责任核算的基本原则。不过,利益原则的具体含义并不是单一的。根据经济利益的类型,利益原则可区分为生产原则、收入原则、消费原则等三种基本原则及由它们衍生出来的收入加权原则、消费加权原则、综合利益原则及加权综合利益原则等四种共担责任原则。鉴于多区域投入产出(MRIO)模型是刻画各区域之间深刻的经济关联和各种经济利益的有力工具,本文基于MRIO模型建立了各种利益原则下的区域能耗责任核算框架,并将之用于分析中国的省际能源效率和能耗责任。结果表明:不同省份同一产业的能源效率差异显著。各省在不同原则下的能源效率和能耗责任也都具有显著差异。不过,不管采用哪种原则,传统能源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省份(如宁夏、贵州、青海、山西和内蒙古)总是具有较低的能源效率,而一些沿海省份(如浙江、北京、广东、上海、江苏等)的能源效率总是较高。同时,经济规模较大的省份(如广东、江苏、山东)总是具有较大的能耗责任,而经济规模较小的省份(如海南、宁夏、青海)总是具有较小的能耗责任。这些发现具有丰富的政策含义:1宁夏、贵州、青海、山西、内蒙古、新疆、甘肃和云南等能源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省份,以及河北、湖北、湖南、广西等生产责任大于其他责任的省份,其节能的重点在于优化生产方式。2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重庆、四川等消费责任或消费加权责任相对于其他责任较大的省份,其节能政策重点在于优化消费模式并尽可能从能源效率更高的地区调入同类产品。3黑龙江、海南、山东、陕西、辽宁、河南等收入责任或收入加权责任相对其他责任较大的地区,应在积极优化生产方式的同时更多的向能源效率更高的地区调出产品。当然,无论那个区域的节能战略都应包含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领域的措施,只不过它们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同时,我国还需要努力打破地方贸易壁垒,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使各地区能通过公平竞争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促进跨区域的产业结构优化。  相似文献   

11.
基于环境责任保险的动态环境侵权救济体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义和特点的总结,以及对其环境侵权救济功能的探讨,得出结论:社会从矫正的正义观到分配的正义观的转变,是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根本原因;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是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补充。在此结论的基础上,以环境侵权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为出发点,构建了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动态侵权救济体系:民事救济作为第一层次,通过法律程序来确认侵权行为、责任主体以及赔偿额度等事项;环境责任保险作为第二层次,用来分散被保险人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补偿受害者损失;公共补偿制度作为第三层次,用来补充民事救济和环境责任保险所未能覆盖到的受害者的人身、财产损失。三个层次联动配合、相互补充,从而在我国面临日益增多的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下,为受害者、企业和国家开辟了一条新的环境侵权救济之路。  相似文献   

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明确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问题,对生态环境本身造成损害需要承担责任将成为中国法治时代又一个崭新的命题,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担责因何而生、又因何而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确立的理论根据到底是什么?笔者认为只有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确立的理论基础,才能促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构建与救济机制的健康运行,才能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研究视角,探讨了生态文明观作为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确立的理论基础之科学性与合理性。本文研究发现,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不仅扫清了环境损害责任确立的思想和认识障碍,而且回应了个别学者对环境损害责任成立的质疑,为环境损害责任的确立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不仅如此,生态文明观还为环境损害责任的实施提供了政治、经济、文化、技术和法治保障,是生态文明观孕育了环境损害责任。本文进一步分析了生态文明观之所以能够孕育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的原因,是因为生态文明观与环境损害责任有诸多内在的共同性:生态文明观与环境损害责任之间同根同源,都起源于生态环境危机的时代背景,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共同的手段就是环境法治,最深层次的共同价值追求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国未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的建立与运行,应当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指导,自觉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作为思想指南和理论渊源。  相似文献   

13.
In an open economy, embodied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to scientifically define each country’s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 In this study, a multiregional input–output model is constructed to calculate the embodied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of 25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members, including China, according to the producer–consumer shared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The study indicates that: it is fairer and more efficient to identify each country’s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 according to the shared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China’s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is 1.4 times that of the USA, while China’s consumer responsibility is only one-tenth that of the USA; according to the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China shoulders the greatest responsibility. According to the producer–consumer shared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China’s responsibility shows a large decrease. Resource endowm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stage, and trade structure account for the abovementioned changes in China’s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  相似文献   

14.
Understanding the connotation and principles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water source reserve areas is the basis and guarantee for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water source reserve areas. First, this paper reviews the three stages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research progress. Based on the review, using the theory of externality,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ystem of water source reserve areas is then analyzed.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water source reserve areas is a kind of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which is designed to internalize externalities. Finally,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water source reserve areas, five principles for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are proposed, including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ce of equality and responsibility, the principle of flexibility and effectiveness, the principle of “earmark funds, and implementation by law,” and the principle of government compensation supplemented with market compensation.  相似文献   

15.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应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为生存而适应制度环境变迁的产物.伴随着制度环境变迁,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经历了无意识期、启蒙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建国以来,中国企业的制度环境经历计划经济体制和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均出现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功能的“失范”,即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和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下的凸显“经济人本性”.当前,企韭利益与社会利益矛盾的凸显和社会公平公正期望的提升,使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在中国变得日益紧迫、上下关注.党发出了“科学发展”的号召.科学发展这一制度环境,是对中国企韭承担社会责任的期待.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则亟待制度化建设保证,即要求企业产权制度明晰化,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科学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化,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主体多元化.  相似文献   

16.
环境损害的法律定义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近年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从环境权益的角度,深入剖析“环境损害”的现象与实质,兼与“环境侵权”、“环境侵害”辨析,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为制定我国《环境损害赔偿法》界定“环境损害”的法律定义。  相似文献   

17.
城市自然景区游客环境责任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自然景区是城市中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和游憩空间,游客旅游行为对城市自然景区的游憩冲击一直是城市旅游管理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研究游客的环境责任行为是控制游憩负面冲击,增强城市自然景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本研究在国内外文献综述和实践观察基础上,将游客社会责任意识引入游客环境冲击感知和环境责任行为的关系研究中,建立了包含生态环境冲击感知、不友善行为感知、游客冲突感知和设施管理冲击感知四个游憩冲击感知变量,自我约束行为和保护促进行为两个环境责任行为变量的"游憩冲击感知—社会责任意识—环境责任行为"理论模型,应用问卷调查和结构方程模型,以长沙岳麓山国家5A级景区为案例,对城市自然景区游客环境责任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展开定量实证研究。研究发现:(1)游客游憩冲击感知对环境责任行为的直接影响作用较小,生态环境冲击感知对环境保护促进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游客社会责任意识对环境自我约束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其在游客环境冲击感知、设施管理冲击感知、游客冲突感知与环境责任行为的影响关系中起中介作用;(3)游客冲击感知对社会责任意识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游客生态环境冲击感知和设施管理冲击感知对游客社会责任意识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游客冲突感知对游客社会责任意识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根据研究结论,文章最后指出城市自然景区游客环境责任行为若干管理启示。  相似文献   

18.
环境权是公民的法定权益,通过诉讼的途径和机制排除环境侵害是最为有效和可取的。本文正是在分析了环境侵权的种类及特点的基础上,对环境侵权提起公益诉讼进行了研究,并指出建立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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