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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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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鲍学杰 《山东环境》2001,(4):44-44,39
本刊 2 0 0 1年第 1期和第 3期发表了本人撰写的《论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有关法律问题》一文。根据一些新的情况 ,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有必要再论述。同时 ,该文也言尤未尽 ,故撰写此文 ,与同仁商榷。旨在对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以促进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1 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范围应扩大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环境民事纠纷的范围界定为“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笔者认为 ,这一界定是不科学的。因为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是两个不…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提高,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正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损害赔偿纠纷,如何正确处理和解决好这类纠纷已成为普遍关心的问题。大量实践表明,通过行政机关处理这类纠纷是一条便捷有效的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由此可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处理程序是一种法定程序,这一程序因当事人的请求而启动,只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  相似文献   

3.
环境污染纠纷是指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和赔偿金额等问题的意见或者见解不一致而发生的争执。环境污染纠纷发生后,受害方的当事人往往要积极地寻求处理的途径和方式,以求得自己受到环境污染侵害的权益得到补偿。正确选择和确定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方式,对于降低处理成本、提高维权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环境保护法》第41条概括地规定了两种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途径:一是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有关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仅就前者陈述浅见:1.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的概念和特征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据法律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处理的活动。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有如下特点:1.1行政处理程序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启动《环境保护法》第41条2款明确的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第2款、...  相似文献   

4.
X一01 9700613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中的“二论”/蔡守秋(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国环境管理/吉林省环保局一1996,(3)一17一21 环信X一76 目前“民事行为论”和“无效论”已成为影响我国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工作如何发展的重要因素。以《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条款为论据,针对上述错误认识进行分析和批驳。提出,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不是民事行为,而是属于行政活动范畴的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不是“无效”活动而是具有行政公定力或行政法律效力甚至可以通过立法赋予法律强制力的“有效”行…  相似文献   

5.
《环境工作通讯》2014,(8):30-30
最高法7月3日对外宣布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据介绍,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职责包括:审判第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对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下级法院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解释等。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境事故的增加 ,环境纠纷急剧上升 ,逐渐成为全社会的热点和焦点 ,处理环境纠纷已经成为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环境纠纷包括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纠纷和生态破坏导致的纠纷。1基层环境污染纠纷存在的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赔偿金额的纠纷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由环境保护部门行政调解。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抚顺市顺城区和东洲区1995~1999年度环境信访统计表中的无一赔偿案例调解成功。这是因为一方面环保法规、条例没有详尽的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规…  相似文献   

7.
曾红艳 《沿海环境》2002,(12):26-27
沿海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时有发生。本文对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中常常碰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初步解决办法。一、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即谁污染,谁治理,谁赔偿。若发生赔偿污染纠纷,“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环…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法》是检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依法办事,司法得体的法律,是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法律。环保局是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政机关,必然要以《行政诉讼法》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政行为。环保局的排污收费、罚款、限期治理、责令停产、审批新、扩、改项目“三同时”以及处理污染纠纷、污染事故中,经常要遇到“民告官”的情  相似文献   

9.
狭义的司法的涵义是依法解决争议和纠纷。传统的观点认为只有法院是司法权的唯一主体。随着法学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加强,司法权不再为法院所独断和享有,行政机关逐渐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司法权能。在这一趋势下,司法依司法权行使的主体不同就有了法院司法与行政司法之分。法院司法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直接赋予的审判权而依法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活动;行政司法是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机关赋予的行政权而依法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活动。由此可见,虽然法院司法权与行政司法权的法律渊源不同,前者是审判权的直接体现,而后者则是行政权的扩大和延伸,但是它们的最终目的是相同的,即解决争议和纠纷。  相似文献   

10.
通过介绍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并分析《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主管机关错误行政行为的责任承担的缺失,提出如果是环境行政管理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导致环境污染或环境损害,应在法律规定中明确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对此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承担赔偿责任等方式。  相似文献   

11.
行政调解虽然在解决环境民事纠纷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其也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构以适应我国环境纠纷解决的需要。重构我国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包括进行专门的立k法和设立专门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的专门机构,赋予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和建立行政调解与诉讼沟通和协调机制及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等。  相似文献   

12.
笔者在《山东环境》杂志 2 0 0 1年第 1期发表了《论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有关法律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进一步与读者进行讨论。主要谈一谈环境民事纠纷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认识和实践工作中的体会。关于法学界对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两种不同观点 ,笔者一直是坚持第二种观点。(一 )从立法指导思想和对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规定的原意来看 ,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制定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中规…  相似文献   

13.
我国应建立环境仲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行政调处或司法诉讼的办法处理环境民事纠纷,存在严重的缺陷.笔者指出,采用仲裁手段才是解决这类纠纷的有效途径,并就建立环境仲裁制度的可行性、制定《环境纠纷仲裁法》应明确的内容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14.
吴满昌  罗薇 《环境保护》2011,(14):43-45
2010年12月13日,云南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于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1年1月26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作为云南省内和国内第一个由环保行政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环境污染案件,本案有许多亮点和创新,对我国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环境》1995,(10)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3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  相似文献   

16.
美国环境法上的民众诉讼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众诉讼制度作为自力救济措施是美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特色之一。该制度赋予民众借助法院的权力,监督行政机关执行环境保护法律以达到加强执法或消除污染,改善环境的目的。研究该制度对我国加强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具有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关于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性质、程序等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的过于原则、笼统,或者说有一定的立法不严谨,又无专门法规或规章进一步细化、明确,从而使法学理论界和环保工作者对此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近年来,法学界和环保实践工作者对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性质和环保行政处理的性质和环保行政部门是否应当被告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但一直未有取得理论上的共识和实践中的统一。自从我国《行政诉论法》颁布实施以来,对这一问题的争论日愈突出和重要。目前,我国立法机关正在加快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步代,并制定一些专门法规,以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新形势和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把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有关法律属性等原则问题在理论上讨论清楚,取得实践上的统一,以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996年12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的《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对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立完善的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制度,在全国具有先导作用。全目前就全国范围而言,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 存在很大的差异。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体会,对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性质等法律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供有关环境立法和法学理论研究及环保工作者的实践中参考。  相似文献   

18.
佛子 《陕西环境》1998,5(1):34-36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它既是一种环境法律责任形式,又是环境行政机关经常采用的一种重要的执法手段和具体行政行为。正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对于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环境行政管理中,及时调查处理环境违法案件,给予违法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恰当、合理的行政处罚,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追究违法者行政法律责任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  相似文献   

19.
通过介绍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并分析<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主管机关错误行政行为的责任承担的缺失,提出如果是环境行政管理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导致环境污染或环境损害,应在法律规定中明确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对此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承担赔偿责任等方式.  相似文献   

20.
一、环境行政处罚的概念所谓环境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行政法律规范而应负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一种惩罚措施,这一概念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环境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的一种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罚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三款所提到的各个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的其他组织是指法规、行政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非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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